【推荐】IPO法律规范系列一股改专题公司股改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流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也称为股改,关于IPO股改需要关注的问题,网上已经有很多文章了,但是讲得过于理论化,本文结合实务操作对股改作最全面的解析,关于股改只需看这一篇就够了。
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股改”并未有明确的定义,仅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改的定义和操作流程,是在实务工作中逐渐形成的一种共识,所以在办理工商变更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工商局对股改流程的要求不一致,例如广州部分工商局不要求召开创立大会,毕竟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创立大会只有采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时候才召开。
要进一步理解股改的意义,那首先要了解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两种公司组成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信用基础的不同,公司有人合性和资合性之分,合伙企业(无限责任公司)是最典型的人合性,强调合伙人之间的互相信任,退出和加入都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上市公司是最典型的资合性公司,出资多的股东拥有更多的权力,股票买卖不受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既有人合性、又有资合性的特征,但有限责任公司更强调人合,股份有限公司更强调资合,所以在《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更注重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信任合作,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更注重程序性的规定。下面我们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进行归纳对比,以便大家更容易理解。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人数
50人以下
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
发起人2人以上200人以下,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但是需要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股东(大)会
1、股东会提前十五日通知,也可以另行约定
2、表决权比例是以全体股东作为计算总数
1、定期股东大会提前二十日通知,临时股东大会提前十五日通知,不可以自行约定
2、表决权比例是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作为计算总数
董事会
可以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
设董事会,五人至十九人,可以是偶数
监事会
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两名以内监事
设监事会,不少于三人
同股不同权
可以(包括表决权和分红权)
可以(包括表决权和分红权)
股权转让
1、向他人转让,需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
2、需要办理工商备案
1、发起人一年内不能转让(可以变更回有限责任公司再转让)
2、无需其他股东同意,转让方式尚未有统一规定,需参考地方性法律法规,在产权交易所转让较规范
3、不需要办理工商备案,工商机关只登记发起人
二、股改的流程
这是主板IPO流程,其中股改处于尽调规范之后,证监局辅导之前。
股改是没有具体的法律指引和操作细则的,股改的流程基本是在实务中逐渐形成的,股改采用了《公司法》中发起设立的形式,采用了募集设立的召开创立大会的形式。
股改实操流程:
1、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同意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确定股改基准日,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
2、第二次股东会决议,批准报出《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成立股份公司筹委会、审议股改方案。
3、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股份公司的名称预核准手续,一般有效期为6个月,部分地方为1个月,到期申请延期。
4、起草《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资料,发出《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知》。
5、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运行制度》,按照民主原则选举职工代表,经公示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会议决议由职工代表签署。
7、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公司设立相关事宜,审议《公司章程》,选举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审议各项制度。董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议《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监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监事长。
8、办理工商变更,获取股份公司营业执照。
三、股改中需要注意的重点问题
1、股改要以审计报告的净资产折股,不能以评估报告的评估值折股,以后者折股需要重新运营三年,才能申报IPO。
出处《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一)》问题1。
净资产折股,比如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亿元,按照1:0.5比例折合股本5,000万元,其余5,00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上述《审计报告》都是指母公司单体审计报告。
2、股改时存在未弥补亏损
根据《公司法》规定,“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资本公积金属于股东资本投入溢价,不属于企业经营所得,用资本公积金来弥补公司亏损会模糊资本与收益的界限,其结果是无法正常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业绩。
股改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负,或因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报表而致使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弥补亏损,这种情况视为股份公司新设,经营业绩不从有限责任公司连续计算,所以公司需要自完成整体变更的工商登记后运行满36个月才可进行申报。
出处《关于首发企业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存在未弥补亏损事项的监管要求》,案例拉卡拉IPO。
科创板企业不受上述规定中需要运行满36个月的规定限制,
出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3、股改自然人缴税问题
股改净资产折股,资本注册增加了,涉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自然人股东需要就增资部分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澜沧古茶很可能因股改涉税被迫撤材料。
根据财税[2015]116号公告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的规定,“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其他企业转增股本,应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即除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外,其他企业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转增股本均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4、股改期间发生股权变更
股改基准日后整体变更前,可以发生股权转让,有大部分成功IPO的案例。但是在《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中陈述需要注意,不能照搬格式,发起人是以股改基准日时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所对应净资产折股的,但是新的股东在股改基准日时并不是股东,也未持有发行人的净资产,所以需要会计师在报告中作日后事项说明,新股东承继老股东转让部分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不然存在瑕疵。
股改基准日后整体变更前增资,不宜操作,解决办法是完成股改后增资,或者在股改的同时新增发起人以货币资金出资,参考案例光大证券。
5、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改程序在新的《外商投资法》出来之后,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改程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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