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IPO格力电器股票代码000651信息披露问题格力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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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1.研究背景
美国民众在金融危机中受到了某些上市公司的波及,比如说雷曼兄弟因次贷危机而破产,使得民众的经济受到了威胁,人民对政府的某些经济政策,还有金融市场都不敢轻易相信。因此在2016年,美国政府颁布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这部法律限制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随意性,并且明确要求加强审核与考察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内部信息披露的报告。这就在无形中强化了对内部管理信息控制的强制性。同时,在这一法案公布后,美国政府在此基础上,不断的完善更新,并提出一系列相协调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在这些措施的实施下,美国的上市公司的内部信息披露逐渐合理化。
相应的,我国对于上市公司内部信息披露这方面的问题,同样提出了不少方法。“两个指引”[1]于2006年在我国颁布,在此指引中,明确规定了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一些具体要求和建议。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信息控制与披露,在强制性和规范化方面得到了强化。我国财政部在2008年的时候,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同时强制要求两年后上市公司内部实行,这对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来说,是一个创新。
2.研究意义
这一项研究内容对于我国上市公司来说,是具有十分有利的影响的,它能够进一步对这些内容做出补充与完善。同时,能够给投资经营者一些有利的建议,也能够完善公司内部管理系统,加强内部管理合理性,提高管理者经营能力,降低公司风险。
(二)相关理论基础
1.会计信息披露
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企业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使用者决策的重要会计信息以公开报告的形式提供给信息使用者,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关键在于披露是否真实可靠,披露是否充分及时以及披露的对象之间是否公平。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与利益相关者、市场监管部门最主要的沟通渠道,也是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进行区分的最显著的特征。
表1-1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分类
分类标准
分类内容
按信息披露的内容
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
按信息披露的时间
初始性的信息披露、持续性的信息披露
按信息披露的意愿
强制性信息披露、自愿性信息披露
按信息披露的期间
定期披露、临时披露
按信息的历史属性
历史性信息、前瞻性信息
按照信息披露的按法律依据
规定披露的信息、按法规规定披露的信息、按监管部门规章规定、法律依据披露的信息、按证券交易所规定披露的信息
图1-1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在有效资本市场中的地位
2.内部控制以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概念
①内部控制的概念
上个世纪的三十年代,为了适应快速发展的经济状况,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逐渐形成。在这之后,内部控制成为一种理论,为企业在控制风险,管理经营方面增加了理论支持。
内部控制这一理论意义,最初是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末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的审计报告[1] ,其中,明确指出了内部控制是一种企业内部运行及结构相互配合的方法。在这之后,由于金融市场大环境的变化发展,不同公司间的运行方式出现了不同,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国家出台的《审计准则公告》,重新定义了他的意义,把它组合出了五个模块构成,分别是,风险研究、调查环境、合理活动、信息控制与披露,同时指出了企业在管理与经营中对风险的控制。还点明,企业在日常的生产与经营中离不开内部控制的指导。
内部控制的具体含义一直都存在争执,但在当今社会一致认为具有权威性的,就是COSO中对其的阐述,他认为内部控制在各项制度法规的协作配合下,能够有效地提高企业(其中包括公司的上下各部门)的管理效率,从何得到规范,有效的财务报告过程。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增加其效果,因此,将它划分为五个层次,分别为ControlEnvironment(维持环境条件)、Risk Assessment(对风险做出分析)、Control Activities(限制活动),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信息方面的沟通)、Monitoring(实时监控),这五个层次的划分推动了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这对于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合理披露会计信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能够提高公司科学决策的能力,还可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稳定国家经济增长状况,在最后,还可以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份力量,安全有效的将企业的内部信息管理,与其风险控制相结合,为相关理论加砖添瓦。
②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概念
在企业信息披露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在其中占据重要地位,他是在企业内部控制的基础下,对其内部信息披露有一个具体的规范,从而能够形成一个合理而准确的报告,能够完整的,客观的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与分析。这样就能够有效的将所有的信息传递给企业所有者,能够使其正确的掌握企业的经营现状,从而合理的对企业价值进行判断,这样能够确保自身的合法利益。
内部信息披露在上市公司的经营运作中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此公司应该选择与本公司经营现状相适应的方法,定期对公司内部管理与经营作出合理评价,然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运用合理的方式是评价进行公布。[2]
3.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理论分析
①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作为一项重要理论,提供制作的衣服合适代理企业公司的委托。它的主要形式是自己的利益获取交付给一定的专业人士代理,同时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并将其中的一些权利放权给代理人。现如今,企业制度不断完善与更新,企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一定是,其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因此,委托代理理论的应用产生,给企业的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带来了良好助力,同时,解决了管理者和所有者之间的主要矛盾委。股东作为企业的所有者为企业进行投资,当企业产生利益时,都可以通过烽火的自身收入。企业通过制定合理的薪酬,为公司聘请专业的经营者,对公司进行管理经营。这种情况下,公司股东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只不直接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的,因此,在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时,就有必要通过完整的契约关系来约束企业管理者的行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对契约关系的维护产生有利影响。合理而客观的内部信息披露,对于公司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矛盾具有缓解作用,同时能够及时沟通两者之间的信息。
②决策有用性理论
决策有用性理论,它的主要内容是,合理有效的会计信息能够促进企业的所有者及经营者作出科学的决策,比如说公司的发展方向,投资方向等。由此可以看出,会计信息的披露目标主要是关于公司的所有者,经营者,以及股东和相关政府部门。因此,决策者能否做出科学的决策,它的最直接原因就是内部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③信号传递性理论
在上个世纪70年代,Michael Spence提出了信号传递理论,他为信息的逆向选,提出了合理有效的方法。同时,在现代经济市场下,增强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使公司的优质产品能够流通于市场。
图1-2 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资本流与信息流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恰当运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报告,会有效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将公司内部情况完整展现在大众面前,增强投资者对企业发展前景的信心,因此,能够使企业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中有所收获,相反的,也能够促进企业内部信息披露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以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资本流与信息流为例:
在资本市场中信号传递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主要是指不同主题对信息的了解程度存在差异: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本文主要使用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法、定量与定性结合的方法,基于相关文献与数据对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做出探讨,并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最后提出提高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建议。
二、格力电器信息披露问题
(一)格力电器会计信息披露重大缺陷回顾
格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基本业务是制造、加工和销售各类电抗器、电容器等多种变压器设备。于2011年3月,格力电器第一次申请上市,可是并没有受到监管机构允许。格力电器按照审核建议对辽宁省先锋的部分经营资产进行收购吞并,但于是同时,收购后格力电器的经营收入并未上升,反而降低了。另外,辽宁先锋控股股东也受到不同程度的亏损,这对格力电器的经营业绩产生了十分严重的巨大影响。所以,格力电器最后仍不能上市。
在2011年11月,向证监会格力电器再次提出上市申请。格力电器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上市。格力电器的主要产品上市成功后产量大幅增加,但主要原材料消耗量有所下降,与生产经营的总原则完全不符。除此之外,格力电器表现十分普通,主营业务收入呈现下降的趋势,每一年所欠债务也日益上升。因此,上市后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格力电器。
格力电器除了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证监会的同意,还在募集资金上动了手脚,并没有进行如实的汇报,同时对资金募集的进度也并未表明清楚,财务报告中更是有多处造假,针对格力电器的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辽宁省相关部门终是于2015年6月11日对其下达管制通知。。
有关部门对格力电器下达管制通知后不久,证监会也于2015年7月14日再次涉入调查该企业。随着证监会的调查发现格力电器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并于2016年8月向公安部门报案审查,在审查结果出来后,格力电器的相关股票于2016年9月2日停止上市。
有关格力电器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发布后,该公司也正式开始受到行政责任的相关处罚,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因此于2016年9月6日停止上市,一年的审查过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彻底停止格力电器的股票交易。
(二)格力电器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分析
格力电器在2014年内控自评报告表示:公司的内控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控基本规范》等规范建立的,并在评价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同时,格力电器董事会认为:企业已成立了比较完整的治理结构,内控体系也比较完善,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证监会的规定。企业内控制度做到全面落实和执行,可以很好地预防和管理相关风险,确保企业每一个业务的正常发展。最后,格力电器决策层认为,格力电器的内控制度是具有效果的。
然而在2015年,经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检查,发现企业对内控整理的意识不高,内控制度在相关活动中也没有很好的发挥作用,公司内控制度执行的也不够,和企业财务报表真实性相关的内控执行具有严重的不足,必须要去整治。格力电器根据核查意见,重新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价,并予以公告。2015年,格力电器财务报表真实性有关系的内控缺陷如下:(1)2014年内,企业存在实际控制人使用企业资金的事情,而2014年年报并没有公示出来,公司的内控缺陷也没有在企业年度自评报告中表明:(2)于2015年8月份,企业将几处房产销售给关联方,居然没有向外进行公告,即使后来陆续添加并处理了相关的问题,但依旧说明格力电器在内控上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有关的负责人不能做到自己的职责,守护自身权益,对待工作没有恪尽职守、违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一些法规的规定。
因此笔者认为,首先,格力电器作为创业板上市公司,一直以来在销售业务内部控制、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方面均存在重大缺陷。
(三)格力电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现状
1.基本情况
通过下表格力电器各年审计师名单我们可以得知,自2013年到2015年格力电器任用了两个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它们分别是北京兴华和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对于2013年和2014年的审计一直是交由北京天华处理,审计事务所的更换是2015年完成。
然而格力电器并非是资源将审计事务所更换为华普天健的,更换原因是因为有关部门于2015年7月对格力电器进行了有关调查,使其不得不在16年宣布更换审计事务所为华普天健。
中国证监会对格力电器进行调查后发现其2013年和2014年的审计报告皆存在着大量的造假数据,这也同时显现了北京天华事务所并没有尽职尽责的完成对格力电器的审计工作,并因此于2016年7月27日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还发现了格力电器的具体欺诈行为的实施方法,即该企业下一年期初还款冲回的应收账款是通过其对外借款、单据造假和使用自身钱款而得,存在大量的不实款项,也就是下表所示。
关于格力电器审计造假的行为,北京天华事务所有着不可推脱的责任,针对格力电器大量造假信息,北京天华并没有采取尽职尽责的态度完成审计,在2011年到2014年的审计中,先是对本应非常重视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会计科目明细账进行了不细致的审查,又没有完全根据审计流程跟进审计项目。例如2013年格力电器存在着大量的非正常交易行为和大金额的造假行为,单是随意抽查的358号、433号都能见到端倪,它们皆存在着大量的冲回账目,即应收账款的冲回,可北京天华并未对此做出正确的审计,使格力电器得以转了空子。
除了对应收账款等款项的不重视而产生了大量纰漏,北京兴华还对货币资金等方面的审查做出了错误的审计结果。同时北京天华也没有进行替代程序,这使其对证据的掌握很不充分,间接导致了审计结果存在大量失误,正如表4-3所示,因为没有进行替代测试而导致北京天华对于格力电器的账款出入并不够了解,做出了很多虚假判断。
在此次格力电器的欺诈审计过程中,北京天华作为一直参与审计的事务所,在2011年到2014年的审计中都存在着大量失误使虚假财务报告的出现成为了可能。在审计期间,北京天华事务所并没有严格按照审计流程,同时面对应该予以重视的环节并未作出细致的审查,而是完全接受格力电器出示的相关信息。这些失误并非不可避免,只需多费点心力与该公司的会计人员一起进行资产清查或者联络银行进行审计调查,并且对于理应实施的函证程序予以重视,也能从中找出端倪。
但是,针对格力电器单据造假,对外大量借款和挪用自身资金等行为予以放松态度,未能做出合理的怀疑并按照审计流程进行严格细致的调查,北京天华事务所对于审计证据的获取也未能予以重视,甚至连理应完成的替代测试都没能完成便直接写成审计报告,对格力电器的多种异常违规行为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综上所述,北京兴华在格力电器2013年和2014年的审计报告中皆存在着大量不实信息的记录。
2.格力电器资本充足信息披露情况
格力电器的财务年报由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以及相关附注三个部分有机组成,在详细阅读格力电器2018年的财务年报之后,现将格力电器2018年的资本净额结构披露如下。
3.格力电器资产质量信息披露情况
格力电器的资产质量是否健康直接关系到格力电器股票的股价以及股民对格力电器这个品牌的信任,因此资产质量部分的信息披露尤其收到投资方的关注,现将该部分的信息披露情况列表如下。
4.风险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以及文件要求,格力电器要从定性和定量两个维度对企业的风险信息进行披露,表5列举了格力电器的风险信息披露状况。
从表中不难发现,格力电器对自身风险信息的披露情况范围上来说还是比较全面,但是没有做到定量分析,有改进提升空间。
三、格力电器信息披露的问题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渐渐完善,我国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方面也已经摸索出一系列有效的方式。但是在实际对信息进行披露时,仍然具有很多不足之处,不可避免,通过对多家企业公开不真实信息的情况进行调查及分析,我国有关部门越来越重视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充分性和及时性以及公平性等方面存在问题。
(一)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缺乏可信度
股票市场若想进一步发展依靠的是信息的可靠性。现阶段,对社会影响最大的为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不真实性,尤其在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可信度低,具体方面如:信息严重缺乏真实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缺乏可信度主要是因为企业的高层从企业的运行和管理尤其是为了保护其利益的目的出发,故意减少企业的负面信息,减少更甚至不披露实际的会计信息,于是在会计信息中增加收入、减少亏损。其次,由于大部分的上市公司并没有采取合理的结算方法,为公众展示的报告就具有较大误导性,同时这样的做法也美化其公司的营收业绩。而在我国部分公司以非法的手段误导扭曲公司运行的业务,将非法业务收入与支出转化为光明正大的合法收入与支出,并用失实的会计信息叙述表达在大众面前。譬如,东方信息根据数据调查,从上个世纪末到2017年总共捏造的虚假信息达到的盈利是3587千万元,其他收入69千万元,引起虚假收入高达98.6千万万元。这里面,2016年的虚假收入高达5.8千万万元,2017年虚假收入高达6.2千万元,真实的损失值是9.8千万元;2017年第一季度虚假收入6.4千万元,真实的损失值是124千万元;2017年第二季度虚假收入在656万元,实真实损失值是3.5千万元。再者,格力电器在2016年整体数据整合的公开透明是2015年收入整体是5678万元,但洪塘科技在2016年根据开支合理化、缩小了投资者的份额、缺少了收入的渠道,虚假的整理盈金额在6万元左右。
(二)缺乏统一标准,披露随意不充分
依据我国相关律法规定,企业对其会计信息一定要做到完全披露,内容涉及会计确认、计量及计算方式、股份回购、政府补贴及资产证券化处理等。但是,在现阶段的市场环境中,企业几乎不会对其长股投、并购、利益计量及确认、政府补助及会计处理等内容实施全面披露,进而使财务报表不具有切实可行性。例如,从政府补助政策披露方面分析,不少上市公司往往会利用财经法规中的某些定义对政府补助行为于模式进行大概说明,而没有对补助款项的性质、判断是资产或是收益相关的区分方法、是否计入当期收益还是递延收益等并未进行充分阐述,导致投资者无法基于上市公司特征对发生的交易行为进行有效判断,从而对其才报告的真实性、公允性所有疑问,进而影响到公司发展。
针对企业来说,收入为财务报告中的关键内容,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企业业务较多,明确收益也是一项关键的工作,而且很少会有上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发展状况、业务特点与流程、经营规模对其收入政策进行充分披露,这就使得收入信息时效性较低,甚至有些上市公司出现人为粉饰财务数据的状况。经调查,可以发现在2014-2018年期间,不少上市公司就是因为财务信息披露出现重大事项遗漏受到证监会的处罚,主要体现在担保事项、关联交易、诉讼事项以及其他等方面。具体表现为往来勾稽关系不明确或者隐匿交易关联方真实情况,债务预期、资产抵押、存货减值准备、坏账计提方式等方面披露不充分;利润表中对于管理费用披露不充分,尤其是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等方面的会计政策基本没有披露;对于现金流来源和获取方式披露的不足等。
(三)缺乏实质内容,披露形式化
企业要公平的对待股东及社会的利益,进而就要做到对其信息进行详细、具体、真实的披露,企业应该将对其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信息进行披露,并且关于需要相关信息的人而言任何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尤其是重要的经济事项的信息都必须被披露出来,然而事实上,上市公司通常因为市场效果而对于企业会计信息择优披露,避实就虚,其信息的披露更趋向于提高公司形象的积极会计信息,而对于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财务信息则减少披露,甚至不对其披露。譬如2015年,苏州车行对于收集投资的65千万元的做法如下,其中12.5千万元融资录入在披露文件里面,别的金额用在了还债额度的贷款方面,对于这个事情公司一直没有正达光明的透露过;当证监会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了问题,并在2016年12月23日实施了曝光数据。另外,2016年12月218日,交法信息为上海吉贝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资金贷款提供一定的担保,承担的金额是2154万元;2017年1月29日,交法信息格力电器的资金贷款提供一定的担保,承担的金额是2123万元,承担的时间是2016年11月20日至2017年12月13日;2016年5月22日,交法信息对格力电器的资金贷款提供一定的担保,承担金额是2512万元,但交法信息没有按时的透露一定的数据。这种不完整的信息披露,也影响着企业的信息披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