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户业务资格放宽扭转劣势任重道远
专户业务资格放宽扭转劣势任重道远
专户业务资格放宽扭转劣势任重道远 更新时间:2010-11-10 7:27:15 11月1日,新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配套规则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在修改稿中,出现了6处明显变化: 1. 拟取消关于管理证券投资基金2年以上、公司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等条件,允许所有经营规范、配备专门业务人员、制度健全的基金管理公司参与专户理财业务。 2. 降低了单只专户产品的初始规模,由原来的五千万降为三千万。 3. 适度提高单只一对多专户产品投资单只股票的比重,由原来的10%提高至20%。 4. 取消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日反向交易的限制。 5. 适度增加一对多专户产品开放参与和退出的频率,由原来的每年至多开放一次增加至每季度至多开放一次。 6. 增强一对多专户产品业绩报酬收取方式的灵活性,简化一对多专户业务客户资料表的备案手续,从原来的5个工作日内报备简化为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备。 众禄基金研究中心认为,从2008年2月首批9家公募基金公司获批专户理财资格,公募基金的“私募”业务已有近3年历史。专户理财的业务形式最初仅有针对机构客户为主的5000万门槛的“一对一”,在2008年,“一对一”业务的净值损失普遍大幅好于公募基金平均水平,让人们对该项业务产生了期待。2009年9月,“一对多”业务开闸,其300万的门槛决定了个人投资者可以参与进来,募集情况也较为不错,但是随后一年,“一对多”的业绩却让投资者们大失所望。统计显示,截至今年10月15日,35家基金公司获得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管理专户资产约982亿元。其中,“一对多”专户管理账户240个,管理资产366亿元。但整体收益并不理想,在纳入统计的131只专户“一对多”产品净值中,实现正收益的不到一半。虽然经过三季度的努力,大多数产品净值都回到了1元以上,但与其他公募基金产品相比,收益差距仍然较大,一年期收益最高的产品收益率也不足17%。 我们看一下同期阳光私募的业绩,从2009年10月到2010年10月,阳光私募获得正收益和负收益的数量比为373:112。有8只基金收益在60%以上,最高的世通1期达到129%的收益。阳光私募的门槛仅为100万,但是业绩,与“一对多”相比却是天差地别了。 正是因为“一对多”业务的不理想,证监会对专户理财进行了松绑。这样一来,所有公募基金公司都可以参与专户理财,对个股持仓的修改有利于资产配置时的重仓股集中,对申购、赎回的进一步灵活增加了对客户的吸引力,增加对业绩报酬收取方式的灵活性有助于公募基金公司吸引更为优秀的人才。总之,修改后的专户理财管理办法将会增加“一对多”的竞争力。 但我们同时仍应该看到,在报酬提取上,“一对多”仍达不到阳光私募对盈利部分提取20%的水平,在投研团队的自由度上,也还有较大的差距,在门槛上,仍然是300万和100万的差别,在申购和赎回频率上,仍是一季度和一个月的区别。因此,“一对多”想凭借制度上的修改逆转对阳光私募的劣势,仍是漫漫长路。不可否认的是,此新规的出台,对“一对多”是一项福音,对于优秀专户管理人才的争夺也将进入一个新的高峰期。但必须要等“一对多”的业绩释放之后,投资者才有可能对这项业务重新审视,这种效应至少也要半年到1年后才能够体现,而公募基金较大的规模、较规范的管理对普通投资者还是具备一定的吸引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