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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那有旧门窗出售

Mike 0

文章目录:

1、小事不小 9月民生热线满意度最高的10条答复2、速自查这6批次食品检测不合格3、陕西紧急下架清查如发现或购买到,请举报

小事不小 9月民生热线满意度最高的10条答复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17洛南中学毕业生贫困补助未发放、莲湖区草阳巷制糖厂家属院垃圾堆积成山、蓝田县代寨村危房贫困户寻求庇护……2017年9月,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共收到网友有效留言359条,有263条留言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明确答复。

根据各部门答复的时效性、解决问题的程度以及网友的反馈,民生热线栏目选出了9月份网友满意度最高的10个答复。民生热线对陕西省卫计委、新城区委宣传部、蓝田县政府办等督办单位重视民意舆情,及时高效的工作表示感谢。

TOP10:929路售票员服务辱骂乘客,乘务员被罚500元

督办单位:西安市交通局

回复时效:10天

网友“瑟瑟发抖乘车人”反映::929路公交售票员不按票价表收费,服务态度差,辱骂乘客。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回复: 929路公交线路由户县运输公司运营,当事车辆陕A83786公交车确实存在“不按票价表售票,服务态度差”的问题。

为此,市运管处已责成户县运输公司进行了迅速整改。一是该企业根据《公司乘务员岗位职责》规定,扣发了当班乘务员当月优质服务奖;二是对当班乘务员根据《公司乘务员规定及奖罚条例》处以500元罚款并予以辞退。

网友反馈:对处理结果比较满意,感谢部门的回复,希望司乘人员态度越来越好。

TOP9:蓝田一贫困户住危房寻求救助,政府帮忙修缮

督办单位:蓝田县政府办

回复时效:8天

网友“杨扬”反映:蓝田县汤峪镇代寨村贫困户住危房,寻求政府的庇护。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蓝田县汤峪镇党委书记沈养生及县人大副主任胡新志就杨扬反映一事进行入户查看,杨扬现住房屋为其母王雪兰于2015年病情发作时纵火损毁,所住房屋部分门窗烧毁,墙皮脱落、发黑,电路不通,环境卫生状况较差。

鉴于实际状况,镇政府于当天下午安排工队进行加固维修、粉刷、安装门窗,对屋顶进行防水处理,接电拉水,打扫院内卫生。截止18日,外墙粉刷已结束,铝合金门窗已安装到位,正在进行内粉,现已全部完工。

网友反馈:我们对房屋修缮情况表示满意,感谢蓝田县政府,感谢汤峪镇政府。

TOP8:吉的堡高新分店退费难,工商督促退款

督办单位:西安市工商局

回复时效:6天

网友“刘莉娜”反映:西安吉的堡高新分店退费难,校方一再推诿迟迟不退钱。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回复:经现场核查该中心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和办学许可证。经调解,培训中心答应立即给刘女士退回所缴纳的费用9269元。9月14日经与刘女士联系,其回复已收到退款。

网友反馈:我对西部网给我的帮助表示非常感谢,工商局也专门给我打过电话,吉的堡已经将款项退还给我,感谢工商部门。

TOP7:洛南中学毕业生贫困补助未发放, 9月中旬补发

督办单位:洛南县政府办

回复时效:5天

网友“匿名”反映:2017年洛南中学毕业生贫困补助8月仍未发放,请问补助款什么时候能下发?

洛南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回复:网友反映情况基本属实。2017年3月23日,县财政局、科教体局下达了2017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金预算,洛南中学享受高中助学金人数为1813人,拨付资金181.3万元。文件规定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优先享受。

5月初,县上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重新清理认定,6月底贫困户认定基本结束,6月29日,资助中心工作人员从扶贫局拷贝了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全县新增了部分贫困户,县科教体局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县政府常务会经过讨论决定拨付教育扶贫专项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做到全覆盖。

县学生资助中心立即将县上教育扶贫政策通知学校,要求各高中学校及时将此项政策通知到每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同时,学生及时将个人信息上报班主任。县科教体局计划于9月中旬将上期补发资金和秋季补助资金一并拨付学校,由学校将补助金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

网友反馈:学校补助款项已于9月中旬到账,感谢洛南县相关部门。

TOP6:草阳巷制糖厂家属院垃圾堆积成山,九车垃圾清理完毕

督办单位:莲湖区政府办

回复时效:3天

网友“没有办法了”反映:莲湖区草阳巷制糖厂家属院垃圾堆积成山,蚊虫乱飞,臭气熏天,实在没办法居住了。

莲湖区西关街道办事处回复:9月20日晚,街办连夜组织保洁人员进行彻底清理,拉运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共九辆机动车,将堆放垃圾已清理完毕。目前街道正在与社区、小区居民、制糖厂家属院上级单位积极沟通协调,广泛听取大家意见,想办法从根本上理顺小区管理体制,改善小区环境卫生。

网友反馈:感谢西部网,垃圾已经清理完了。谢谢。

TOP5:长安3号物业私自提高电价,碑林区责令退费

督办单位:碑林区政府办

回复时效:3天

网友“一米阳光”反映:长安3号物业按商业用电出售居民用电,恳请上级部门严查!

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经查,长安大街3号是由西安福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投诉人反映的物业公司按照商业用电价格售电问题情况属实。

我们已于2017年8月18日向西安福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发了《碑林区物价局关于长安大街三号1号楼电费问题告知函》,责令西安福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长安大街3号1号楼居民停止按照商业用电价格销售。要求西安福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长安大街3号1号楼业主售电时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居民生活用电价格适用范围的通知》规定执行城乡居民用电价格,同时要求公摊电费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关于疏导我省有关电价矛盾的通知》文件规定,由小区业主据实分摊。

目前,由我区物价部门对违规收取的电费部分进行清算,协调物业将多余款项及时清退。同时加强对物业公司的日常监督,杜绝违规收费问题再次发生。

网友反馈:感谢政府,感谢碑林区物价局!希望问题尽快解决,期待中!

TOP4:新城区陆星欢乐谷涉赌严重,责令停业整顿

督办单位:新城区委宣传部

回复时效:3天

网友“飞鱼传说”反映:长乐东路陆星欢乐谷涉赌严重,大厅里摆有国家明令禁止的赌博机,请求严厉打击。

新城分局网安大队回复:经长乐中路派出所调查,该游戏厅确实存在篡改机型的行为,现我局针对此行为,作出以下三点处罚:一是扣押机器,全部交由文化部门进行鉴定;二是针对游戏厅篡改机型的行为,责令其游戏厅停业整顿;三是待文化部门鉴定结果出来,若确实存在赌博行为,将依法对该游戏厅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理。

网友反馈:陆星欢乐谷游戏厅已于举报第二天早上关门。

TOP3:武功金塬村村民医保卡办不下来,健康卡已发放

督办单位:武功县政府办

回复时效:1天

网友 “李军”反映:武功县苏坊镇金塬村村民缴费一年,医保卡却办不下来,家人上医院看病不方便。

武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回复:居民健康卡是由咸阳市信息办、市卫计局与市信合联合办理的。截止2016年年底,我县参合群众的第一批居民健康卡34万多已全部发放至参合群众处,因部分参合群众的身份证号码、性别、住址等参合信息错误,致使部分参合群众的居民健康卡无法制卡。

经调查了解,反映人李军居民健康卡已于9月4日由苏坊镇政府发放至金塬村村委会,我们通过苏坊镇政府联系村委会及时发放给李军本人。

网友反馈:我反映的医保卡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了,医保卡已经拿到了,感谢政府的相关部门。

TOP2:西安陇海大酒店不更换错误发票,国税部门积极处理

督办单位:新城区委宣传部

回复时效:1天

网友“退押金”反映:陇海大酒店将我单位名称写错,导致发票无法报销,又拒绝重新开具,态度恶劣。

经新城区委宣传部督办,新城区国税局回复:8月30日下午,新城区国税局征管科科长同西一路税务所税收管理员与被投诉企业(西安陇海大酒店)财务副总以及开票当事人前往位于高新的投诉人单位,收回信息有误的发票联,并将重新开具的发票送到投诉人手中。

网友反馈:问题得到解决,我对税务部门的快速反应和积极负责的服务态度表示满意。

TOP1:西北妇幼医生上班迟到挖苦病人,当事人被扣发绩效工资

督办单位:陕西省卫计委

回复时效:1天

网友“关关”反映:西北妇幼医院医生上班迟到,当面挖苦人,不尊重病人。

陕西省卫计委回复:经调查,网友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9月11日晚7点半,西北妇女儿童医院主要领导与涉事医生进行约谈,对其上班迟到、沟通不当行为予以严肃批评。指出言行与医务工作者的职业素养格格不入,对患者造成了一定的伤害,要求其进行认真反思,吸取教训,改正错误。

医院已按照制度规定扣发涉事医生9月份绩效工资。其本人对自己上班迟到、沟通不当引起患者不满表示深深歉意,愿意当面向投诉人道歉,弥补过矢。

网友反馈:回复及时,非常满意。

速自查这6批次食品检测不合格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豆制品、蛋制品5大类食品171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豆制品3大类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污染物超标、农药超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韩城盛世阳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1批次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丹凤县龙驹东兴购物广场金山店销售的韭菜,1批次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鄠邑区购物广场销售的小西芹,1批次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彬州润家家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安健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图形商标)牌健民牛骨髓油茶,1批次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白河县万家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佳源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乾源香+图形)牌小宝烟熏豆干,2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佳源豆制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

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

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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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紧急下架清查如发现或购买到,请举报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饮料,调味品,糖果制品,速冻食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冷冻饮品,食糖,蜂产品,蛋制品,饼干,餐饮食品,乳制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酒类,罐头,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28大类食品2798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其中食用农产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4大类1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违规使用禁用物质、农药残留超限值、质量指标不达标、违规使用禁用兽药、微生物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01

陕西大买家商贸有限公司澄城县分公司销售的短绿豆芽,1批次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02

南郑区梁山镇奎奎便利店(企业所在地:陕西省汉中市)销售的油麦菜,1批次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中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03

彬州市城关小袁调料店销售的黑芝麻,1批次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4

兴平市农夫果园水果超市金城路店销售的香蕉,1批次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05

西安市莲湖区迎军海鲜商行销售的鲟鱼,1批次孔雀石绿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06

西安市长安区家家鲜水果超市销售的香蕉,1批次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07

临渭区王轩昌干菜调料店(企业所在地:陕西省汉中市)销售的黑芝麻,1批次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8

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咸阳彩虹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安原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西安市鄠邑区米丹食品厂生产的江米条,1批次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09

永寿县祥和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陕西蒲城党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子诺牌香酥小麻花(麻辣味),1批次菌落总数、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10

西安奉康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三原三友调味有限公司生产的楊三友牌黑芝麻油,1批次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三原三友调味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11

合阳县天宏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三原凯园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鲜森牌纯芝麻油,1批次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三原凯园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12

延安腾创工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细粉,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6-苄基腺嘌呤(6-BA)

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曾在豆芽生产中被广泛使用,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6-BA)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6-BA)等物质的豆芽。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而违规使用,导致在豆芽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

氟虫腈

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杀虫谱广,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氟虫腈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氟虫腈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酸价(以脂肪计)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一般情况下,酸价超标的食品,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能明显辨别出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生干籽类酸价最大限量值为3mg/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6)中规定,糕点中酸价最大限量值为5mg/g。造成酸价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吡虫啉

吡虫啉属于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可层间传导,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容易被植物吸收,并在植物体内重新分配,有很好的根部内吸活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孔雀石绿

孔雀石绿极易溶于水,水溶液呈蓝绿色,是工业染料。在水产养殖过程中,曾作为杀菌剂和抗寄生虫药,用于防治各种鱼病。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将孔雀石绿列入《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少量的兽药残留一般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含有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肝脏造成损害。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6)中规定,糕点中规定菌落总数的标准值为n=5,c=2,m=10000, M=100000CFU/g。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和经营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霉菌

霉菌是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食品受霉菌污染后会腐败变质,失去其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规定霉菌的最大限量值为150CFU/g。糕点中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环境或生产设备卫生状况不佳;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乙基麦芽酚

乙基麦芽酚属于食品添加剂,是一种有芬芳香气的白色晶状粉末。因为乙基麦芽酚能使食品中原有香味得到调和、改良和提升,所以经常被作为香味改良剂。同时乙基麦芽酚还具有去除原料的杂味,保持长久的清香的功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芝麻油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即乙基麦芽酚为不得使用。芝麻油中检出乙基麦芽酚,可能是生产厂家超范围使用导致。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钾明矾、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铝不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不参与正常生理代谢,具有蓄积性,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份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200mg/kg。造成铝的残留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商家违规过量使用所致。

来源:陕西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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