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管委会招聘安全环保监察人员公告
为提升园区安全生产和环保监管水平,弥补监管人员不足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2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岗位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安全环保监管意识;政治素质高,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原则性。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限男性。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理工科相关专业毕业,安全、环保类专业和有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公告发布和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至7月26日,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管委会综合楼3楼)招商发展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0555-4399137过主任)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两寸免冠彩照2张。
⑤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人选。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和聘用全过程。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及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安全、环保等相关知识。试卷满分为120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考生于7月18日-19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四)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进入考察环节。园区党政办将择日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
(五)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合成成绩的计算方法:将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100分折算)与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进行合成,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的优先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六)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后的成绩按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四、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在含山县政府网站及园区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与提供材料不符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察合格后,由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年限为壹年,合同期满双方同意后续签劳动合同。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到7个工作日后从面试入围者中按考试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所报专业内依次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分数线)。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
(3)拟聘用人员在报到7个工作日期限内自愿放弃聘用;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五、招聘人员待遇
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每月2700元。试用期满后依法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食宿自理。
以上公告由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全权负责解释。
备注:请报考人员从网站自行下载《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安全环保监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