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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降低定投业务起点金额的公告-招行定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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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降低定投业务起点金额的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一致,旗下部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自2018年6月6日(含)起降低至30元(无级差)。可降低定投起点的基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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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招商银行对定投扣款的最低金额区分普通定投和聪明定投:对于普通定投业务,定投起点为300元(含),即招商银行系统不支持300元以下的普通定投;对于聪明定投业务,定投起点可随着市场行情波动进行调整,最低定投扣款金额可以为30元。具体业务规则请以招商银行的相关规定和公告为准。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