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修订基金法建立适当私募监管制度.
全面修订基金法建立适当私募监管制度
全面修订基金法建立适当私募监管制度 更新时间:2010-12-6 7:56:55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4日表示,证监会将配合立法机关全面修订基金法,建立适当的私募基金监管制度。他还表示,截至11月底,机构投资者持股占流通A股市值的比例达到70%,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了各类投资机构持股总额的50%。
尚福林在第一届“上证法治论坛”上介绍,以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成立为标志,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截至11月底,沪深交易所共有上市公司2026家,总市值26.43万亿元,投资者参与广泛,股票有效账户超过1.3亿户。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商品期货市场成交量21.47亿手,居全球前列。我国资本市场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资本形成、发现市场价值、优化资源配置、分散市场风险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不断显现,并为各方面普遍认同。资本市场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提供了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具备了在更高层次上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条件。
尚福林表示,证监会在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中,始终重视加强法治建设,坚持把法律制度作为调节和处理市场关系的基本准则,坚持把遵守法律作为市场主体行为的基本规范,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行监管职责的基本要求。按照“抓法治、推改革、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作为基础性重点工作来抓,积极推动我国立法机关适时出台或及时修订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期货条例等资本市场基础性的法律法规,并以此为基础,狠抓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截至目前,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在内的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并在不断完善。
尚福林指出,20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的重大改革和发展,都体现了法律制度的变革和创新。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有效保障了资本市场功能和作用的发挥。一是公司组织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增强了上市公司的内生竞争力;二是并购重组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提升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率;三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改变了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四是风险防范和处理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保障资本市场安全稳定运行;五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满足了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六是发行融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强化了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和约束机制;七是监管执法制度不断完善,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制度。
尚福林指出,法治是推动资本市场改革的主导,是实现资本市场规范化运行的必然选择。法治是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的内部要求,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重要力量,是防范、管理和化解系统性风险的治本之策,是树立资本市场监管公信的基本保障。
他表示,资本市场20年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资本市场是法治的市场,法治对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引导、推动和保障作用。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各项任务,要求证监会更加重视法治建设在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加善于运用法治的方法,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不断完善市场体系、产品业务、发行融资、并购重组、资产管理、监管执法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建设。要立足于构建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市场,在扩大中关村园区股份报价转让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出台《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上市的办法》,并抓紧研究制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确立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法律制度;要以提高市场效益、发挥市场功能、保护持有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修订完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进一步完善债券发行方式、优化投资者结构、健全债券交易、结算、信用评级和监管体系,推动建设规则统一、互连互通的债券市场;不断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法律制度。
二是积极推动基金法律制度的修改和完善。要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既要强化约束、加强监管,又要放松管制、促进创新的立法思路,配合立法机关全面修订基金法,特别要适应私募基金发展的现实需要,借鉴国际监管经验,按照统一监管的要求,防止监管套利的原则,建立适当的私募基金监管制度,为资产管理业务的协调发展创造条件。
三是抓紧制定完善期货交易制度。要认真总结《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立足于期货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明确期货市场的法律定位,完善期货交易和期货风险的监管制度,推动立法机关制定出台《期货法》。
四是不断健全上市公司监管法律制度。积极推动制定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要立足于我国上市公司监管的需要,加强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监管,建立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要以提高并购质量和效率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并购重组的制度安排。要统筹研究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
五是推动建立专门的资本市场监管执法制度。要尊重监管执法的内在规律,科学总结监管机构有效执法监管的职能和职权配置,合理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的经验和做法,务实安排行政监管和司法监管的有效衔接,探索建立符合资本市场监管需要的司法专门化制度,抓紧制定出台证券期货刑事、民事和行政执法的专门司法政策文件,不断优化资本市场监管执法的司法环境。
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耿亮结合上交所市场20年的发展指出,法治建设始终是上交所市场发展的重要保障,伴随着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推进,交易所发展的法治环境也在不断改善,突出体现为市场发展所需要的法律制度日益健全,交易所履行自律监管职能的司法环境日益良好,自律管理规则体系日益完善。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上交所市场将逐步向符合中国国情的更加成熟的市场迈进,由此也需要更加良好的法律环境。上交所将在法律、规则的框架下,依法履行自律监管的职责,不断健全与市场发展和创新相适应的自律监管运行机制。
上交所总经理张育军在论坛主持中表示,未来资本市场的发展期待着以法治建设作为推动市场发展的主要动力,期待着以法治建设作为解决市场发展各类问题和风险的基本手段,期待着以法治建设作为进一步推动市场安全运行和市场运行质量提升的基本方法,期待着以法治建设作为改善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基本路径,也期待着以法治建设作为提升我国资本市场软实力或核心竞争力的长效制度安排。
第一届“上证法治论坛”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联合举办,主体为“与法治同行―――中国资本市场20周年法治建设回顾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