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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兄弟华为中兴欧洲火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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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兄弟华为中兴欧洲火拼

同城兄弟华为中兴欧洲火拼 更新时间:2011-5-7 11:53:24   短短几天内,国内通信巨头华为、中兴通讯两家公司已经过招了几个回合。

4月28日,就中兴仍然在与爱立信进行专利诉讼的时期,华为又向中兴提起了诉讼。前后面临中外两大巨头发起的多场官司,中兴腹背受敌。

华为为何会起诉中兴?背后有着怎样纠葛?外界对此猜测纷纷。

有业内人士认为,去年欧盟的“三反”事件是导火索,也有专家认为,LTE重新洗牌是诉讼的根源。

5月3日,中兴相关负责人则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了两家公司在专利交叉授权上面的多轮谈判,同时,也表露了希望能够与华为回到谈判桌上面的意愿。

然而,最新消息却显示,中兴已经在欧洲反诉华为,或许可能会像很多人的猜测,两家公司回到谈判桌上将是这一场专利“游戏”的最终收场,但是,这对“同城兄弟”将如何来握手言和?

华为起诉中兴反诉

忙于处理与爱立信有关专利纠纷的中兴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又遭到华为一击。

4月28日,华为在德国、法国以及匈牙利对中兴提起了法律诉讼。当日,华为相关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该起诉的内容包括中兴侵犯了华为有关数据卡和LTE技术的一系列专利,并且未经华为许可,在数据卡产品上非法使用了华为的注册商标。

在该消息公布后,外界人士普遍处于理解与不理解的复杂情绪中。本来此事并不让人意外,因为近期的专利诉讼非常密集,而且大多数规模较大的通讯厂商都处于诉讼以及被诉讼当中。

但同时,此事又让人意外,因为以往华为与中兴都被外界看做兄弟企业,华为也刚刚经历了一场专利大战,而这次的专利诉讼发生在这两家之间,的确一时让人无法理解。

事实上,华为并不是简单地进行专利诉讼,华为相关人士也谈到了专利的交叉授权问题,该人士称,华为曾多次积极邀请中兴进行专利交叉许可谈判,但是努力却没有获得成功,华为也没有得到中兴实质性的回应或停止侵权的承诺。

此外,华为称,在发现中兴数据卡产品非法使用华为注册商标后已发送了停止侵权承诺函,但中兴并未终止侵权行为。为了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华为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请求法院禁止中兴继续侵犯华为的专利权及商标权。

“知识产权是华为最宝贵的资产之一。出于对我们的客户和股东负责任的态度,不论侵权行为发生在全球哪个地区或哪种法律体系之下,我们都将会竭尽全力地保护这些资产,并全力保证所有公司对华为知识产权的使用都在合法的协议框架之内进行。”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在声明中表示。

但宋柳平的声音落地还不到24小时,中兴便开始了反击。4月29日,中兴发布声明称,已经在中国针对华为侵犯中兴LTE若干重要专利递交了诉状。

在声明中,中兴介绍了自己的专利基本情况,还表示:“我们从来都认为专利竞争不应该成为企业竞争的主要手段。中兴通讯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但是绝不放弃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们深知,市场上充满了各种挤压式竞争,我们尊重同行和任何对手,但是不会畏惧任何来自背面的寻衅,惟有反击迎战。”

导火索或为交叉授权谈判

随后,时代周报记者分别与两家公司联系,希望能够了解更多详细的信息。但两家公司均谨言慎语。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工信部已经介入此事,因此,双方可能会进行一定程度的对话。

“如果无偿使用你的技术专利,还要在国际市场抢夺你的业务,你会同意吗?”华为内部一位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诉讼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中兴没有交专利费,华为与中兴已经谈判了一段时间,但迟迟没有谈妥,华为方面可能认为中兴在拖。

此前,华为已经对外表示,2010年华为付出的专利许可成本为2.2亿美元,而且已经连续交了10年。华为方面称,仍在计算中兴侵权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宋柳平指,这笔赔偿金有可能达到数百万美元。

“用了别人的专利就要交钱,我们都已经连续交了10年的门票了,可以说,华为是中国唯一一家与国外竞争对手签订了交叉许可协议的公司。”在上海的华为2011全球分析师大会举办期间,华为CMO余承东对时代周报记者如此说。余承东强调,华为每年都花费巨资向竞争对手交纳专利许可费以获得国际市场进入的“门票”,从而赢得了时间窗。他认为中兴要获得欧洲的准入,向爱立信等专利巨人交学费是必然的,同时在华为优势专利上,也必须付出相应代价。

而一位曾经在华为、中兴均有任职经历的业内人士则告诉记者,尽管他并不清楚华为所诉数据卡的具体专利,但他认为,华为在数据卡上面的专利占优。他认为,华为起诉中兴,是希望能够将中兴挡在欧洲市场之外,毕竟现在大家都在争抢份额,因为受到起诉后,运营商可能不敢使用其设备。

他也谈到,去年欧盟“三反”一事,华为付出较大,肯定希望中兴能够有所付出。除此之外,中兴的低价策略也让华为比较头疼,他透露,目前华为的设备大约会比爱立信便宜10%,而中兴往往是白送。

究竟情况如何?5月3日,中兴品牌部总经理王建平接受了时代周报记者的采访,他向记者讲述了中兴与华为的专利授权谈判。

他说,在去年11月,华为向中兴方面发函,称希望能够对专利互换进行谈判,直到今年3月,双方已经谈过3轮,尽管没有完全达成一致,但是谈判的基础是不错的,双方也没有任何恶意。

之后,双方约定在今年5月11日进行下一轮的沟通,而且华为方面还特意交待,“千万别再更换时间”,但新一轮的沟通还没有开始,对方就闪电般提起了诉讼。

这种情况似曾相识,此前,中兴在与爱立信谈判时,爱立信也曾突然发起诉讼,让中兴措手不及。但是,如果对方拥有一些关键的基础专利,交叉授权后要求交付专利费,这也是比较正常的,为何中兴与华为一直没能达成共识?

中兴品牌部副总经理张锦章则向时代周报记者讲述了中兴所遇到的情况。他说,之所以此前与一些企业比如爱立信进行长期的谈判,是因为最初的时候,其他企业是默许使用其专利的,毕竟大家都绕不开,而等到后面业务做大,那些企业会再来要求交付专利费用,此时,这种费用就非常高,因此,就需要坐下来谈判交多少的问题,这是个漫长过程,也是国际惯例。

他认为,中兴正在与爱立信进行诉讼的时期,华为起诉了中兴,而且涉及的专利都不是基础专利,这种做法让人很容易联想到“落井下石”。华为与中兴开始专利方面的谈判持续多年,但由于两边存在一些分歧,至今仍然在谈判中,并约定5月11日再进行新一轮谈判。

中兴的第二轮反击

事实上,针对这一次华为的诉讼,中兴方面认为,诉讼所涉及的专利并不算很“硬”的专利。

王建平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涉及到旋转头数据卡的专利,其实是一项比较过时的专利,现在该产品已经停止销售,并且产品销售的时间也非常短。其次,对于诉讼所涉及商标的标志,具有不确定性,因为华为在原始标志上进行了一些修改,已经无法判断该标志是否属于华为。

就在5月3日下午便传出消息,中兴已经在欧洲市场上向华为发起了新一轮的反击,这一次的反诉正是围绕王建平所提及的注册商标以及旋转头专利。

中兴已经向欧共体内部市场商标一体化管理局提起华为RoHS商标撤销程序,同时,在5月3日向法国法院提出关于华为数据卡旋转头专利无效的诉讼,并且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其同族专利无效程序。

中兴在起诉材料中称,2008年底,中兴根据欧洲运营商提供样品定制数据卡,该标志经检索后当时未有相关商标注册。2009年7月,华为向中兴提出版权主张,经中兴评估,由于该标志不能确认是否为版权法保护,也不能确认是否为运营商所有,为避免可能带来的各种骚扰,中兴当即启用了自己的标志。华为后期据此进行商标注册,2009年11月4日,华为才向欧盟提起相关商标申请。

另外,中兴认为,华为旋转头数据卡专利不符合专利权授权条件,中兴申请此专利早于华为约一年。中兴在起诉材料中称,该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日为:2007年8月9日,并于2008年9月10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华为公司于2008年2月才在国内申请一项相同专利,并于2010年在法国申请类似的相关同族专利。

中兴由此认为,其比华为更早申请数据卡旋转头专利,且专利覆盖面更广,因此,中兴已在中国和法国提起华为相关专利无效,并就华为旋转头数据卡专利提起反侵权诉讼。

显然,中兴这一次的反击比上一次要更为有力,但中兴为何在低调了多日过后,突然又开始反击?

据中兴方面透露,此前,政府方面包括工信部以及商务部等,已经要求华为、中兴两家能够坐下来谈判,但是华为方面并没有让步。

王建平也坦言,之前国家相关部门希望中兴能够“淡定”,但是,目前的情况已经没有办法,中兴必须作出反应。

而这一次的诉讼是否影响到中兴?面对“低价”竞争的指责,中兴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张锦章表示,实际上,并不存在运营商不敢使用中兴设备的情况,因为设备以及终端都需要一定时间的市场准备,在这期间,中兴需要与客户频繁地沟通,“几乎每天都与对方的中高层接触,双方都非常熟悉,运营商也了解我们的实力”。

而对于中兴在海外以低价竞争的说法,他表示,这属于外界的一个误解,价格是一种市场策略以及战略部署,设备商的利润来源,除了设备本身,还有售后服务和扩容等,而且,各家企业包括华为都经常使用这种策略,如最近的伦敦地铁设备赠送案例,相信没有哪家企业会做亏本买卖。

非兄弟更非死敌

专利战爆发后,外界对此事看法不一。国内通信专家项立刚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从华为与中兴,以及中兴与爱立信的诉讼,可以看出三方对于欧洲市场的争夺。

他认为,目前围绕着LTE新标准后所引起的行业洗牌,这让大家都非常清楚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尤其在欧洲的市场,通过这样的一起诉讼,起诉方通过这个法律渠道导致对方在其市场的侵权商品不会被销售,申诉方在市场的中标几率上就会取得很大的优势,所以现在很多企业采取这种办法。

通信专家付亮则表示,专利官司的洗礼是走向国际一流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此前没有经历过专利纠纷的中兴,终于进入“成年”,但竞争与合作仍然在进行,因为大家都绕不开相互的专利。

不过,对于华为与中兴诉讼,两位专家的观点有些不同,但颇具代表性。付亮认为,无论是华为还是中兴,都已经是国际型公司,也都应该按国际规则出牌,因此不能片面上升到民族层面,毕竟这是公司间的商业行为。并且在通信界,发生知识产权纠葛很正常,打官司更多的是一种利益平衡的手段。

而项立刚则认为,华为与中兴一起在海外打拼市场,更应该抱团,因为在国外看来,华为与中兴就是中国人的企业,因此,对于国际商品,国内的企业就应该有一个互助的意识,尤其对华为和中兴这次事件,他们可以互相进行沟通,做一个协调解决。

事实上,华为与中兴两家企业的关系,与其他国外通信厂商相比,更为特殊。两家企业都在深圳起家,业务也非常类似,并且两家企业都在海外打拼,甚至两家企业的一些员工,也曾经在对方企业工作过。

“华为与中兴颇有渊源。”一位曾经在华为、中兴都工作过的业内人士感叹,或许外界一直将两家企业看做兄弟企业,但两家企业内部的员工却非常明白,对方是竞争对手。

对此,中兴董事长侯为贵也曾公开谈到过两家企业的竞争问题。“我们从一开始到现在,竞争了20多年,两家企业通过竞争,实力、能力、企业素质都在迅速提升,我想这要感谢竞争。这么些年来,两家的收入和利润都在增长,以后应该会增长更多一点,而不是更少一点。大家都有这么多员工,靠领导去激发员工也很难,就是要靠每个地方的充分竞争,面对面打仗,大家才有斗志,才有激情,这个比领导的号召作用要大很多。”

数据显示,华为2010年营收为280亿美元,位列爱立信之后,排名第二,中兴则为107亿美元,排名第五。尽管两家企业目前在营收上面已经有一定的距离,但是,中兴却是华为少有的对手―在开拓市场的手法以及业务上面相似点很多。

仔细研究此次专利纠纷,可能正如侯为贵所说:“只是一种表面现象。”

王建平也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其实从华为这次的诉讼来看,是有所保留的,这说明华为也希望能够坐下来谈,只是从时间点上判断,华为希望能够在谈判桌上获得更多的筹码。中兴之所以此前两次反诉都在国内,同样是有所保留,同样希望进一步谈判。

他认为,目前中兴与华为在专利上面的优势是差不多的,更应该一起谋求发展,他提到,当年日韩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就是抱团打天下,如今这种局面大家都不希望看到,中兴也希望国家能够来引导此事。

另有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分析人士则认为,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企业间的知识产权纠纷,是市场经济中解决问题的正常途径,也是国际通行的惯例。在通信行业尤其如此,专利壁垒已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任何公司都有可能遇到。华为与中兴的专利互诉,某种程度上,其实是个好事,可以借此进一步厘清各自专利范畴,从而进一步走向国际化。而此外,所谓抱团之类的说法,有“和稀泥”之感。理不辩不明,谁侵权谁被侵权,专利纠纷最后应该由法律说了算。而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团和气了事。

在这位分析人士看来,华为、中兴这场专利互诉,行至此刻,叫嚷“抱团、和气”声音最大的,“应该是底气不足的”。

一方面是华为的有所保留,另一方面是中兴的谈判意愿,目前此事件发展的态势并非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相对于专利纠纷,更加吸引外界关注的,也许是华为与中兴多年来这种残酷竞争但又并非死敌的微妙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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