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檀油价涨价格形成机制已死亡
叶檀:油价涨价格形成机制已“死亡”
叶檀:油价涨价格形成机制已“死亡” 更新时间:2010-10-26 11:38:24 10月25日晚,国家发改委通知称,自10月26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30元和220元。这是今年5个月以来首次调价。 此次调价突显发改委的成品油定价名存实亡。发改委否定了自己的定价体系。 2009年5月8日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国际市场三地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发改委价格司即可相应调整汽柴油及航空煤油等成品油价格。今年国际油价上下波动激烈,屡屡突破4%,市场两次传言油价将调整,不料发改委按兵不动。这使得新定价体系的两个核心标准:"连续22个工作日"和"移动平均价格超过4%"成为一纸空文。 当然,发改委可以表示自己并未违自己的规。因为按照《办法》,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请注意这个"可",也就是说不是非调"不可","可"根据市场与宏观经济形势而定。并且,当国际原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目前全球原油价格总是在80美元浮动,如何定价自然也就"寸心知"了。 就算发改委严格按照《办法》行事,调价的幅度照样是个谜。按照《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定下的基调,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确定。业内人士董秀成曾经解释,具体是以三地原油的价格作为基础,然后计算到中国的到岸价格,然后加上港口费用,进入炼厂,炼厂的加工费用,然后再加上各种税收,然后加一个合理利润,就能把炼油厂的出厂价格确定。出厂价格确定以后往后推,一直推到老百姓面对加油站的价格,就是零售价格。 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调价幅度是多少,只有神仙才能知道。因为你知道了三地原油价、到岸价、港口费,石油企业公开了税收,最后炼厂合理利润费用就是一笔糊涂账。所以,市场人士屡猜屡错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本来就没想让你知道,因为怕投机。 如果定价体系彻底透明,就给了所有的中间商甚至国际金融资本以囤积居奇的机会。但中石油这些毕竟是上市的公众公司,需要给市场一个交待。有中石油投资者从中石油发布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中找到如下句子:2008年12月18日,国家正式实施成品油与原油挂靠机制,国内成品油出厂价以布伦特、迪拜、辛塔三种原油价格为基础,加上运费、加工成本、税金及5%利润率来确定。 既然利润也公开了,现在就能算出价格了吧?也不行,现在又加上了宏观考虑以及汇率因素。复杂到这个程度,笔者怀疑,发改委在出台价格时,也只能根据通胀情况与两大石油巨头与公众的呐喊情况,做一个和稀泥的婆婆。 现在发改委处于两难处境,撤出政府之手,就会形成垄断价格;不撤政府之手,所谓市场化就是一句空话。 发改委如此高深莫测,真的抑制投机了吗?每次市场预测的时间节点前,有关企业就开始大规模囤油,或者大规模销售,极端者甚至有停止销售的情况。今年进入10月份以后,全国成品油需求量上升较快,柴油市场偏紧,批发价逐步攀升,柴油批零倒挂。这种现象首先在南方省份出现,并逐步传导到山东等北方省份。因此,政府不得不出文打击囤积居奇,却收效甚微,如今一纸涨价令,让囤积者收到了硕果。因为在出厂价与成品油价之间形成了市场价与垄断价、垄断价与市场价之间的套利空间。 由于我国油品市场是企业垄断与半市场定价之间的怪胎,因此,有关方面一直为石油企业与定价机制辩护,或者说垄断企业为消费者谋福利,或者说中国的成品油价格不比美国高,有的可笑到不值一驳,如把不同的油品的价格进行类比。 目前的定价机制两头不讨好,还不如把原油进口放开,再组建几家大企业,由发改委维持市场秩序。现在这样,消费者不满,企业得了便宜卖乖,累不累啊?所幸,此次上调油价之余,还有一则值得关注的新闻,给人带来些许希望。国家发改委消息,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力争年内出台,该机制将更透明。 千呼万唤的机制透明与破除垄断,总算有了一些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