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CPI被低估了多少
中国CPI被低估了多少
中国CPI被低估了多少 更新时间:2010-11-13 6:54:06 11月10日晚,国家统计局网站刊发了该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副司长庞晓林的署名文章,回应前一日有关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5年被人为低估7%”的报告及媒体报道。庞认为这一结论是主观推断,与事实不符。
此前的11月9日,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金融研究中心徐奇渊博士发表报告《统计数据和主观感受:CPI是风动还是帆动?》。徐的文章认为,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今年前一段时期3%左右的CPI,与城镇储户对物价的满意程度形成较大反差。徐运用数字模型,对2006年1月至2010年5月的CPI数据进行推算,得出“有一部分变化值是无法用8个分项指数及其权重解释的”。他认为“-7.53可以被视为人为调整的痕迹”,“在这5年中,通过这种调整方式,CPI大约被系统的低估了7%”。
显然,“CPI被低估7%”的媒体报道引起了统计主管部门的警觉。庞晓林在文中首先提出,数学模型只是一种分析研究工具,不适宜直接用来生产统计数据。徐通过数学模型推算出CPI低估7%的结论,仅仅是一家之言,并非主流专家学者们的共识。
庞称,徐在不能解释自身模型推算结论的情况下,没有分析其所使用模型可能存在的缺陷,而将其中不能解释的因素归咎于“人为调整”,是不负责任的。
同时,庞文还质疑报告作者所采用的价格指数的计算公式,认为其利用不够完整的资料来评估CPI数据,对研究结论的局限性不做必要的说明并对外发布,不够严谨。
确实,徐奇渊博士的报告存有疏漏,仅仅根据较短时间的数据推算,便将不可解释部分作为“人为低估”,缺乏充分的依据。上海交大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钱军辉博士便提出,徐奇渊报告错误之处在于,作者误解了线性回归的常数项。若将其中的基准由100改为零,同样的数据、同样的公式,则常数项,即所谓的低估部分仅为-0.11,而非报告中所说的-7.53。我们现将钱博士的文章附录于此。
尽管这样,庞晓林副司长的反驳并非触及根本,无助于消除人们对CPI的怀疑。
在近日举行的财新峰会上,便有学者直言,真实的CPI可能要在统计数据基础上加上2-3个百分点。这似乎是较多民众的感受,并相互反馈。
实际上,近年来学界对于中国CPI的局限性已有较多讨论,对CPI如何恰当反映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变化,也提出了众多有益建议,如,灰色收入、隐性收入的显性化及隐性支出如何反映,如何覆盖更广泛的服务业,居住类支出的权重提升等等。
正如学者提出的,我国总体上是中低收入国家,但却成为全球主要的奢侈品消费大国,最大的汽车销售市场、房价涨幅居前的国家。这些现象从统计部门公布的收入数据却很难得到说明。
目前,统计部门正在进行新一轮CPI的基期轮换工作,新的CPI权重不久将启用。不过,对于新方案的公开讨论,至今阙如,且新指数也没有一些人期待的“商品篮子”更替。更为重要的是,CPI的调整改进仍然在暗室操作,似乎只是某一集体或少数人的“专利行为”。试问,如果没有统计制度、统计方法、指标体系及数据生产的公开透明,CPI如何能洗脱人为控制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