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重大违法行为公司重大违法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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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霸占集体土地是什么样的一种违法行为?总公司有重大违法记录分公司还可以投标吗企业有哪些情形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后果如何对于非法经营,法律是怎样惩罚的?强行霸占集体土地是什么样的一种违法行为?现在还有人强行霸占集体土地??好牛逼的说……
作为生活在其中的村民,面对集体土地被抢占,心里肯定想不通,那好,今天普法君就给你支几招,教你如何面对这些违法行为:
1、先协商,协商未果就起诉正常来讲,自己的耕地被违法占用,村民们肯定是先找村委会来投诉协商,如果是村里默许的,或者是村干部懈怠拖延解决的,村民可共同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物权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因此,村民委员会依法有权代表村集体,参与村集体所有土地引起的行政争议,其中当然包括提起诉讼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20号)第三条中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的,过半数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如果霸占集体土地情节轻微的,可能村干部、乡镇机构就解决了,如果涉及到大型企业,村镇“啃”不动的,那就走诉讼程序了。
2、村民可采用新媒体曝光如果说现在还是上世纪7、80年代,有些村霸来霸占土地可以理解,毕竟那个年代信息闭塞,沟通渠道不畅,加上村民畏惧黑恶势力,从而使其得逞。
但现在是网络社会啊,农村的8、90岁的老爷爷、老奶奶不玩微信,但是50多岁的大叔大妈基本都很懂这行哦,更别说那些年轻小伙子,你敢霸占是啵?那OK,我不敢跟你来硬的,我举报你总可以了吧?
举报方式很简单:对被侵占的土地拍照、拍视频,将被侵占情况大概描述一下,然后发布到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新媒体上,并不断艾特当地及省市相关部门。
这些职能部门的新媒体也是收集民意的一个好平台,在收到村民的举报后,一般工作人员都会将信息及时归纳整理、上报,然后就是调查核实。
如果你举报的情况属实,我相信职能部门会给大家一个圆满的说法,而不会是放任那些违法犯罪行为的继续……
相信自己、相信法律!!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国内最早专业从事房产、拆迁诉讼的律师事务所,有相关官司未解决,就让盛廷律师出马吧……
总公司有重大违法记录分公司还可以投标吗总公司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三年内不能参加政府招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企业有哪些情形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后果如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1
对于非法经营,法律是怎样惩罚的?对于非法经营,法律是怎么惩罚的?对于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
第一,如果行为人没有构成刑事犯罪,而是违反了有关工商法规等规定,则要接受工商等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第二,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有主观故意,以盈利为目的,且情节严重,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的,则构成刑事犯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如果行为人的非法经营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那么则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关于非法经营罪的量刑问题,分为“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两种情况:
第一档刑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档刑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中,对于什么是“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没有作具体规定,一般主要是指多次实施了本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的行为或虽经行政处罚仍不悔改的和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数额较大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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