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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将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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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将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将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2021-06-07 10:13:18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发布通知称,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自然资源部按照规定负责征收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同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通知称,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以省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点地区要积极做好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业内人士表示,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一大重要内容。此前,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已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完成划转之后,将更好发挥税务部门征管优势,降低征管成本,提高征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