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净化资本市场环境
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净化资本市场环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首次公开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共38名违法违规股东被点名通报批评。据介绍,本次所公布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6类:违规开展关联交易或谋取不当利益;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关联股东持股超一定比例未经行政许可;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单一股东持股超过监管比例限制;实际控制人存在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此前表示,市场和投资者反映的法律规定处罚太轻,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追究不到位等问题客观存在。证监会正会同有关方面,推动尽快修改完善证券法、刑法有关规定,大幅提高刑期上限和罚款、罚金数额标准,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
违法违规成本低一直被认为是资本市场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违法违规成本过低,上市和并购成功之后获得巨大利益,这正是欺诈发行、虚假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乱象的根本原因。虽然刑法有谦抑性原则,但上市公司不同于一般公司,应该要有更高的诚信度。同时,基于目前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现状,通过民事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是手段,通过刑事来加重也是一种手段,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
针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成本过低的现况,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促使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成为当务之急。一方面,应推动尽快修改完善《刑法》有关规定,对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虚假,和会计师事务所、保荐人等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证券违法行为,大幅提高刑期上限和罚款、罚金数额标准,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另一方面,强化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因证券违法行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积极支持受害投资者依法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并与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等综合措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前提导向下,通过依法治市,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应成为重中之重。应从防范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的认识高度出发,注重民事、行政、刑事三种责任规制的协同配合。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能够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打造一个风清气正、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多赢共享、包容普惠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