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IPO被否第一单出炉网进科技被指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
创业板注册制IPO被否第一单出炉网进科技被指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
业内人士指出,按照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既有规则和程序,因上市委审议未通过而终止审核,是注册制审核中的正常现象。
创业板注册制IPO被否第一单出炉。
11月11日晚,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信息公开网站公布创业板上市委2020年第44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其中,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上市申请获通过,而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的审议结果为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开资料显示,网进科技是一家智慧城市IT服务商,主要以自主研发的一系列软件产品及物联网应用平台为支撑,围绕城市运行、社会治理和安全管理的核心领域,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向客户提供项目咨询、方案设计、设备采购、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运营维护的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网进科技业绩增长迅速,2017-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73亿元、3.89亿元和4.36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588.14万元、2017.55万元和6742.2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网进科技的业务区域在江苏省内高度集中。报告期内,公司江苏省内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7.34%、 99.26%、99.24%和 92.08%,其中昆山市内营收占比分别为92.38%、96.90%、97.07%和 91.86%。
此外,网进科技的客户集中度也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6亿元、2.57亿元、2.83亿元和2855.55 万元,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58.71%、66.27%、 64.98%和 63.07%。
网进科技表示系公司业务特征决定,公司参与了较多的智慧公安建设项目并形成了长期合作关系,以及中标的部分智慧城市项目合同金额较大。
发审会上,创业板上市审核中心就三方面问题提出问询,包括股权权属是否清晰,实控人认定、会计处理等问题。
其一,创业板上市审核中心要求网进科技结合黄玉龙、张亚娟和潘成华之间的股权转让及其资金往来和纳税情况等说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理由是否充分,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是否清晰, 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其二,网进科技的第一大股东文商旅集团持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并有两名来自文商旅集团的人员担任董事,其中一名担任公司董事长。文商旅集团为昆山市国有独资企业,报告期公司90%以上销售收入来源于昆山市智慧城市建设。对此,上市委要求网进科技说明文商旅集团被认定为对公司既无控制权,也无重大影响,仅作为财务投资人的理由是否充分。
此外,创业板上市审核委员会还要求其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应收款未计提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业内人士指出,按照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既有规则和程序,因上市委审议未通过而终止审核,是注册制审核中的正常现象。
据了解,自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落地以来,深交所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审核工作,目前,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各个环节仍在正常有序推进。目前,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各个环节仍在正常有序推进。
此前,1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动员部署会,会上强调,把好“入口关”,为市场引入源头活水。深刻理解注册制改革的初心和使命,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交易所要关口前移,坚守板块定位,在上市推广、审核等各环节,承担起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