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我国加入GPA企业准备好了吗
未来我国加入GPA企业准备好了吗
未来我国加入GPA企业准备好了吗 更新时间:2010-2-27 0:16:54 根据我国在加入WTO时所做的承诺,我国政府于2007年12月28日向WTO秘书处提交了加入《政府采购协议》的申请和初步出价清单,正式启动了加入GPA谈判,并将于2010年就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提交新的建议。
我国加入GPA面临很多的机遇和挑战。
一、机遇
有利于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和功能的完善
加入GPA后,政府采购将遵循GPA的要求和规定,有利于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加入GPA意味着我国的政府采购市场要按照GPA所要求的非歧视、透明化、国民待遇等原则来规范,这将有助于我国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市场体系的建立,使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得到迅速发育和规范,市场经济体系更加健全,经济发展将呈现明显的开放性、互融性和法治性,将进一步提高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的质量。同时,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将促使我国政府采购法律更加完备,采购操作机制更加健全,并有助于防止公共采购市场腐败,促进政府廉政建设。
开放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引进外资供应商,增强了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扩大了我国政府采购的选择余地,有利于采购到质优价廉的产品、服务和工程,降低采购成本,节省采购资金,保障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政府采购协议》中规定了对发展中国家给予优惠待遇的原则。我国在加入GPA谈判时可以与其他成员方达成一致,将有些实体、产品或服务作为适用国民待遇原则的例外。在加入本协议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可以修改实体名单或者请示排除某些实体对国民待遇的适用,以达到有效保护我国企业的目标。
有利于利用质疑和争端解决机制解决政府采购争端
质疑程序和争端解决机制是WTO《政府采购协议》的一大特色。《政府采购协议》规定各缔约方应该建立“非歧视的、及时的、透明的和有效的”程序,并利用法院或其他公平、独立的审查机构审理有关质疑。这些程序允许采用暂时的、果断的措施,如有必要可以中断采购过程,从而纠正违反协议行为的措施或对所受损失或损坏的赔偿。这样,我国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就可以有效地利用这一机制,对采购活动中的不合理现象提出质疑和投诉,从而有效保护我国企业的合法利益。
有利于提高竞争力 开拓国际市场
加入GPA,我国有竞争实力的产业和企业可以利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原则,获得进入GPA参加方政府采购市场的机会,在平等的基础上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同时,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将对国内企业形成一定的压力和动力,促使其面向市场组织生产,这将有助于国内企业不断改进技术和加强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从而从整体上提高国内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及抵抗风险的能力。加入GPA后,国内供应商会有更多机会参与到GPA参加方的政府采购市场的竞争中。企业可抓住战略机遇,尽量缩小与国外竞争对手在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差距,在保住国内市场份额的同时,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融入世界贸易体系,在全球范围内与对手展开公平竞争,从而实现开拓和扩大国际市场的目的。
二、挑战
政府采购的法律体系有待完善
我国尽管已经颁布了《政府采购法》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但《政府采购法》相配套的其他法律法规尚待完善。法规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才能保证未来我国政府采购活动的有效开展。
影响采购方式和程序
GPA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将公开招标作为主要方式,同时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程序都有比较严格和详细的规定,将对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过程有一定的影响。
影响对供应商的选择
GPA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都能获得招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对未中标者要解释落标原因,这都对政府采购招标选择进行了强制开放,同时也强制采购的透明度,可能会影响选择供应商的灵活性。
加剧我国政府采购市场的竞争
加入《政府采购协议》之后,我国政府采购市场随之对国外供应商开放,竞争将更加激烈。我国企业和国外企业在政府采购市场上的竞争自然是优胜劣汰的过程。国外企业特别是大型跨国企业将凭借其强大的综合竞争实力,对我国企业产生冲击,一些弱势产业受到的冲击较大,可能会影响到部分企业的自主创新和产业的安全。
面对加入GPA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我国企业要积极做好准备。要大力培养既懂行业技术、营销技巧的综合性人才,认真研究GPA有关制度,学习、熟悉有关GPA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跟踪和掌握GPA参加方的采购需求信息,充分利用GPA有关规则,把中国有竞争力的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力争在日益激烈的国际政府采购市场占有一席之地。要加快淘汰落后、调整结构的步伐,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管理效率,努力改善品种质量,大力降低生产成本,迎接我国加入GPA后的挑战。有条件的企业可积极走出国门,与当地企业合作或直接在国外设立分公司,变身为当地企业,从而有效地绕开其他国家设置的进入壁垒。
【相关链接】《政府采购协议》是WTO成员方自愿参加的诸边协议,目标是促进参加方相互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通过更大程度的自由贸易实现全球贸易的进一步扩大。
上个世纪70年代,在一些国家的推动下,达成了第一个《政府采购协议》。迄今为止,《政府采购协议》目前有美国、欧盟等14个参加方,包括41个WTO成员。目前GPA已经受到全球范围的广泛关注,在许多国家政府采购占GDP的份额达到了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