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角色缺位股指期货坐等规章出台
关键角色缺位股指期货坐等规章出台
关键角色缺位股指期货坐等规章出台 更新时间:2010-1-16 15:39:32 1月12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开展股指期货交易,但合约具体挂牌时间仍须由中金所根据市场状况和各项准备工作进展情况确定。
“证监会所说的股指期货上市前的五项准备工作中,最核心的是前两项,即发布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明确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其他三项相应流程都是现行的,只等相应法规出台后按章办理就可以。”1月12日,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告诉记者,“按公开的说法,股指期货的推出至少需要3个月,这是指最快的时间表。”但该人士预计,准备时间有可能要比3个月更长。
另据记者了解,除了证监会管辖的券商、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之外,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还涉及到银行、保险公司的参与。目前,证监会正在与银监会、保监会共同协商,并就金融机构如何参与股指期货的规定文件草案进行沟通。因此,业内人士预计,《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将先行推出。“草案已经有了,估计会很快发布。”该人士称。
商业银行:特别结算会员虚位以待
中金所的会员分为两大类:非结算会员和结算会员。其中,只有商业银行有申请特别结算会员资格。而期货结算过程中一个特别重要的环节――哪家商业银行出任股指期货的特别结算会员,却一直悬而未决。
“工、农、中、建、交5家银行都可以开展股指期货资金托管业务,但特别结算银行目前还一家都没有批准。”某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
按照《中金所会员管理办法》的相应规定:特别结算会员可以为非结算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但只做结算,不参与交易。
除了特别结算会员以外,其他两大类会员均已就位。在已经取得金融期货业务资格的130家期货公司中,有111家通过验收成为中金所会员。根据中金所最新公告,在这些会员中,其中全面结算会员15家,交易结算会员61家,交易会员35家。
“特别结算会员审批不完成,股指期货上市日程也会有影响。”某业内人士称,由于银行的实力强,信誉有保证,因此,非结算会员都倾向于选择银行进行结算交割。特别是那些资产本来就是银行托管、与银行业务往来频繁的。一些只取得交易资格的期货公司碍于面子问题,也更愿意选择银行进行结算。
“稳定的客户资源也是期货公司愿意与银行合作的主要原因。”北京首创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程功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从期货公司角度看,与银行合作,虽然让银行赚取了手续费,却可以换来客户资源。此外,相对于期货公司,银行相对稳定,如果选择期货公司作为结算交割方的话,一旦期货公司出了意外,再更换结算方非常麻烦。
期货公司:净资本制约VS人才大战
“我们前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程功说,这些工作包括内部培训员工;对未来的客户以及准客户进行分类;分工到人,逐一走访;为前期准备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者提供便利,让他们尽快参与仿真交易等。
据了解,《实施办法》规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自然人投资者与一般法人投资者,除了有准入门槛之外,是否参与过仿真交易也是审批条件之一。《实施办法》中规定:必须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具有至少5个交易日、1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
事实上,除了投资者教育,对于像程功所在的期货公司来说,最困难的事情一是净资本考核监管制度对期货公司的制约,二是现在已经开始的人才争夺战。
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期货公司净资本与其所吸纳客户保证金总量两者之间的比例不能低于6%。也就是说,一家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的期货公司,其吸收的保证金规模不得超过10亿元人民币。因此,净资本高的公司可以抢占更大的市场份额。因此,对于期货公司,如果想提高代理股指期货交易的规模上限,增加注册资本金成为唯一出路。
“期货行业本来就是高风险行业,从监管层的态度看,监管本意是鼓励行业的优胜劣态,通过行业的整合,使那些合规的、有风险承受能力的期货公司存续下来。” 某期货公司相关人士表示。
人才挖脚严重也是期货公司发展瓶颈。据了解,人才争夺战已经从期货同业扩展到更广泛的范围内,包括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也纷纷到期货公司抢人。
券商:损失追索有义务没责任
事实上,券商所面临的问题也颇为类似。券商未来可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量也与其净资本规模密切挂钩。一些证券公司也有意酝酿增资扩股,以抢占业务制高点。1月8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首批股指期货试点券商将从此前参与全网测试的11家券商中产生,但由于近两年市场情况、行业状况发生改变,对试点公司的净资本规模和合规状况可能有新的要求。除了必须是“被中国证券业协会评审为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且“最近两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12亿元以上”以外,地域因素也会在综合考虑之列。
由此,业内人士猜测,“在‘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下,首批试点公司的数量可能不会太多,大概在3到5家。”在11家券商中,已实现资本市场上市的中信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和光大证券4家券商最有可能胜出。
记者注意到,在证监会的五项准备当中,其中之一是“培训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日前,证监会也向证券和期货机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的通知》,对证券公司营业部开展中间业务,在总部通过的基础上,营业部仍须单独上报,成熟一家开业认证一家。对于前期曾进行过开业检查的证券公司及营业部,各证监局应根据新要求重新履行程序后,重新进行开业认证。
“培训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主要就是要明确券商与期货公司各自的责任分清。”某券商交易与衍生产品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获得资格的券商可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因此,我们只是一个通道。按照我们的理解,如果交易过程中发生了问题,与我们券商无关。”
而长城伟业期货有限公司总裁袁小文则向记者强调:“券商有协助期货公司追索的义务。”
另据记者了解,由于《实施办法》参与股指期货的50万保证金的准入门槛最终没有得到证监会的首肯,因此,“中金所接受投资者开户”一项工作,也全都在坐等规则出台。
按照原先设定的流程:符合条件、希望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者个人或者机构,先去期货公司开户,然后,由期货公司替客户到中金所为符合投资者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
截至目前,中金所还在着手对股指期货的多项交易规则进行微调,包括熔断机制、持仓限额、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等等。其中,出于风险控制的目的,股指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有可能从最初的6%提高至12%。此外,熔断机制基本确定取消。
“不过,对于以上消息,至今也没有得到官方证实。但所有这些措施都有一个共同目的:风险防范。因为相对于券商来说,期货公司的潜在风险更大。”袁小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