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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资管机构北京发展指南》公布外资可享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外资资管机构北京发展指南》发布会16日在北京召开,针对外资机构的普遍关心的税收问题,《指南》详细列明了在京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可享受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此次会议发布了《指南》,向海外资管机构全面展示了北京的金融营商环境,有助于海外资管机构落地北京后迅速适应中国市场,深入挖掘市场机会和合作潜力,快速建立商业联系。
《指南》由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等金融管理部门指导,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北京资产管理协会、北京基金业协会、CFA协会联合编写。
针对外资机构的普遍关心的税收问题,《指南》明确指出,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以及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等,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增值税方面,投资国债、地方政府债及金融同业往来的利息收入可适用免税处理。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税法对取得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保险赔款,福利费等部分所得规定了免税处理。
北京资产管理协会会长刘东海表示,《指南》能够有效帮助海外资管机构在北京开展业务时,更加精准地了解北京的金融市场体系和营商环境,更加方便快捷地在北京落户展业,有利于提升海外资管机构在京展业、投资的获得感和参与感,推动更多海外资管机构参与北京资管市场的建设和发展。
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殷勇在发布会上致辞时表示,北京作为中国的国家金融管理中心,是中国金融开放的高地。未来,北京将持续打造开放新平台、拓展开放新领域、构建开放新机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和海外投资者来京发展,为疫情之下经济稳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