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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外汇管理要从“宽进严出”向均衡管理转变
外管局:外汇管理要从“宽进严出”向均衡管理转变 更新时间:2010-7-11 0:03:41 截至一季度末,88家QFII机构的总投资额度为170.70亿美元,76家QDII机构的总投资额度为642.62亿美元
□ 本报记者 傅苏颖
外汇管理局9日就近期外汇管理政策热点问题第五次作出了回应。
外管局表示,外汇管理要与时俱进。过去外汇短缺时期,出口创汇是我们追求的重要目标,也是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有效途径。目前影响我国国际收支平衡的主要矛盾,已由过去的外汇短缺转为贸易顺差过大和外汇储备增长过快。因此,外汇管理也要从“宽进严出”向均衡管理转变。
就目前企业和个人“走出去”看外汇政策的便利来说,外管局表示,最好从一个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来看现在的外汇政策。比如一个境内企业要投资一个境外项目,首先需要进行前期的调研考察论证,必然需要一部分外汇,现行外汇政策允许汇出不超过投资总额15%的前期费用,费用不足的还可以另行申请。
考察之后,决定要做这个项目,接下来的环节是项目审批。传统意义上,外汇局是“批外汇”的,目前外汇局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只要境内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的境外投资产业政策并获得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在外汇管理方面,没有境外投资金额、投资资金来源或数量的限制,所谓“批外汇”已经是历史。
批完项目就是汇出资金,只要前期手续合规,企业可以直接到银行办理,银行负责向外汇局反馈资金汇出情况,企业不用到外汇局“打照面”。
境外企业的成立、发展壮大,离不开资金支持。境外企业在当地没有根基,想从境外金融机构融资一般需要得到境内母公司担保,这种担保符合现行外汇政策,今后还要进一步简化。经外汇局批准,境内母公司还可以在规定额度内对境外企业放款,也就是母公司直接“贷款”。
从此可见,“走出去”的外汇便利政策实际上贯穿了投资的全过程,境外投资用汇需求也可以得到有效满足。当然,近年来境外投资发展很快,形式更加多样,有时法规制定相对滞后,操作上缺乏依据,大家都需要“路线图”,这些政策需求已经列入我们今后的工作重点。但也有些原来不够规范的行为现在规范了,至少要履行手续拿个“通行证”,需要大家的理解和配合。
外管局表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是一种资本市场开放模式。QFII作为过渡性制度安排,是那些货币没有自由兑换、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实现资本市场有序开放的特殊通道。印度、韩国、台湾地区在证券市场开放初期都引入了QFII制度。QFII制度是一种资本管制措施,通过限制国外资本流入规模和流出速度,进而限制外国资本对一国国际收支和金融市场的异常冲击,降低开放过程中的风险。
简单地讲,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就是QFII反向制度,管理内容同样包括资格条件、投资规模、投资通道和资金汇出入。
据外汇局统计,截至2010年一季度末,批准88家QFII机构的总投资额度为170.70亿美元,批准76家QDII机构的总投资额度为642.62亿美元。
最后,外管局表示, 防范“热钱”是外汇管理部门的职责之一,同时也需要各方配合,标本兼治。下一步,外汇局将对查实的违规案件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