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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再打“热钱”六银行违规办外汇被罚
外管局再打“热钱”六银行违规办外汇被罚 更新时间:2010-10-29 7:32:25 境外“热钱”流入再遭重击。
10月28日,国家外管局公布对六家中外资银行违规办理外汇业务进行处罚的通报,以加强对无真实贸易或投资背景违规跨境流动资金的打击。
外管局称,从2010年2月份开始在部分外汇业务量较大的省市组织开展了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截至2010年10月底,共查实各类外汇违规案件197起,累计涉案金额73.4亿美元,已立案和处罚违规案件178起。
外管局表示,部分银行重业务拓展,轻合规经营,在办理结售汇等业务中,没有严格履行真实性审核义务,使“热钱”有机可乘,影响国际收支平衡和经济金融健康稳定发展。
在外管局的通报中,中农工建这四大行均榜上有名,另外还有德国北德意志州银行和香港东亚银行两家境外银行,处罚涉及银行结售汇、短期外债、离岸金融、外汇资金来源和运用等业务。
在外管局公布通报名单的当日下午稍晚,中国银行有关负责人就表示,针对外汇检查中发现的两家地方分支机构违规办理结汇业务问题,已经迅速查实,立即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对两家分支机构和经办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外管局称,中行宁波镇海支行在2007和2008年为某公司办理外债结汇1358万美元,结汇用途与核准用途不一致,且未在规定期限将结汇资金直接付给收款方,违反外债结汇管理有关规定;西宁古城台支行在2009年为某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结汇8530万和2820万港币,结汇资金用于资本投资,超出该公司经营范围,违反资本金结汇管理有关规定。
“在为个别企业办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时,未能严格履行真实性审核义务,企业结汇资金使用不合规。这些问题表明,个别基层机构对外汇业务政策了解、把握不够,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信息沟通不够。”中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另外,外管局还查出,2007年,建行江门市分行为某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结汇3150万港元,结汇资金申报用途为购地保证金,实际上是向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贷款,违反资本金结汇管理有关规定。
2009年,农行成都光华支行为28位境内个人办理跨境收汇业务,其中20人和8人分别从境外同一付款人收款,收汇后立即结汇划转给某境内个人,属于分拆结售汇,违反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2008至2009年,农行伊春市分行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资金本结汇35笔共计超过1亿元人民币,未严格审核或依法留存结汇凭证等,违反资本金结汇管理有关规定。
2009年,工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辖属台江支行等机构未按规定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涉及42笔,金额折合26.5万美元;辖属鼓楼支行等机构未按规定办理企业延期付汇业务,合计3笔,金额折合294万美元。
境外银行方面,德国北德意志州银行上海分行为多家中资行办理信用证进口代付业务,但在未通知中资开证银行的前提下,将对上述中资银行的债权全部转让给其境外分行;东亚一笔结汇则违反国家关于境外个人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购买自住商品房的规定。
外管局此番通报点名表明对“热钱”的打击决心。中国今年三季度新增外汇储备1940亿美元,创单季记录新高。外界因此揣测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热钱”开始重新涌入国内。
外管局还表示,为强化银行、企业合规经营意识,警示和教育违规主体,营造打击“热钱”的社会合力,外汇局将分期按照主体类型对查处的外汇违规案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