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全程

保留权利信托保留权利信托的条件

XiaoMing 0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保留权利信托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保留权利信托以及保留权利信托的条件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长安信托是国企吗平安银行信托未兑付如何解决信托是否等于万全保险箱?什么是“离岸家族信托”,应当如何操作?长安信托是国企吗是国企。

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于1986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1999年12月公司增资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西安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2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重新登记申请,公司获准单独保留。

平安银行信托未兑付如何解决回答如下:如果您是平安银行信托的投资者,发现未兑付的情况,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解决:

1.联系平安银行信托客服,了解具体情况和原因。

2.如果客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信托公司的投诉部门投诉,要求解决问题。

3.如果投诉无果,可以向监管机构投诉,如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4.如果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起诉信托公司要求赔偿。

总之,投资者应该保持警惕,注意风险,选择信誉良好的信托产品,同时保留好投资凭证和相关证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信托是否等于万全保险箱?近年不少人士成立信托,把自己的财产放置其中,目的林林总总,包括为保全家族企业并作长久的传承安排,避免后人争产,避免财产被债权人夺取,私隐及人身安全理由,甚至是为了避免离婚后分产给配偶。可是,信托安排是否无论如何都牢不可破?成立人(Settlor)可以对信托中的资产保持多少控制?享有多少权益?

信托的性质

信托是一种法律关系,当中受托人(Trustee)须为受益人(Beneficiaries)的权益而持有及处理被托付的资产。因此,信托并不是成立人拥有的公司,信托中的资产也不属于成立人(除非成立人是唯一受益人)。

成立信托时,成立人把自己的资产转让到受托人名下,并于信托契约中指明信托的目的、受益人、受托人的权力和义务、成立人保留话语权的事宜(如投资的权力)等。另外,成立人也会在签订信托契约后向受托人发出意愿书(Letterofwishes),提出其对信托的管理的意愿。受托人可参考这些意愿,但理论上其决定不受意愿书约束。

信托在成立人身故后仍然有效,所以,有些人士成立家庭信托,嘱咐受托人运用当中的资产及其收益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子侄、孙儿(甚至是当时尚未出生的后人)等受益人将来的生活费、教育费等,这也可防止后人争产,也可避免资产过早分配给后人导致挥霍,因为资产已经在成立人生前转给了受托人。

什么时候信托会被挑战?

中国国内人士的信托多是依照境外法律成立的,当中包括开曼群岛(CaymanIslands)、英属维尔京群岛(BritishVirginIslands)、根西岛(Guernsey)、泽西(Jersey),甚至是某些欧洲国家,例如塞浦路斯(Cyprus)。这些国家有信托法律说明信托的性质和各持份者的权利及义务,可是,有资产的安排往往就有争端,更何况,争端有时候不在该等国家,而是成立人或其家人所住之地、其经营企业的地方、信托管理的实际所在地等。因此,信托安排是否稳妥是个复杂的问题。

以下的讨论泛指中国境外成立的信托。

信托被挑战的原因包括以下方面:

1.资产被追回

据某些国家的规定,夫妻的资产是属于家庭的,即使资产在丈夫名下,他也不可以随意把资产转让予受托人且排除妻子为受益人。

另外,如果一个企业家把自己的财产转到信托去,不久后他的企业经营失败甚至破产,债权人向他追讨直接债务或要求他承担担保人责任时,债权人也有可能把信托下的财产追回。在这种情况下,尤其是成立信托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时,信托安排保护不了该等财产。

2.成立人的权力过大

某些国家允许成立人保留重要的权力,例如:变更信托契约,更换受托人,增加或减少受益人,就信托资产的处置指示受托人,作出投资决定,选择投资顾问等。成立人越是运用该等权力就越是削弱信托的稳健性,因为如果信托的主要事务实际都由成立人做主,信托就可能被法院视为虚拟安排,信托资产则被视为仍然属于成立人。

有些成立人知道他们不能以成立人的身份控制信托资产或受托人,因此安排自己或家人担任信托的“保护人”(Protector),目的是保护信托资产,并就资产的处置和投资向受托人提供意见。但如果保护人运用权力的力度过大,情况就如成立人权力过大一样,可能达不到成立信托的原意,导致信托被挑战。

香港终审法院过去曾处理一宗案件(PoonLokToOttoformerlyknownasPunLokToOttov.KanLaiKwanalsoknownasKanLaiKwanKayandAnor(2014)17HKCFAR414),有关在离婚过程中法庭如何看待其中一方所成立的信托的问题。案件涉及一个于泽西成立的信托,成立人及保护人均为潘乐陶先生,他也是受益人之一。他对信托拥有很大的权力,可以更换受托人,而受托人往往遵从他透过意愿书提出的意愿(包括在增加受益人、分派信托收取之股息的安排等)。另外,受托人移除受益人或更改信托契约条款前,必先取得潘先生(作为保护人)的同意。法院认为潘先生一直主导信托的管理和资产分配,信托资产实为他拥有,当他离婚时,全部信托资产均会被视为他可用的财务资源,因此,前妻可分割信托资产的一半。

另一例子是新西兰的案件(JSCMezhpromBankvPugachev[2017]EWHC2426(Ch))。该案涉及五个新西兰信托,成立人Pugachev先生同时为保护人,他广泛的权力包括否决受托人行使其权利(如投资、分派或移除受益人),增加或移除受益人,开除受托人等。当他的债权人挑战信托时,法院认为该等信托为虚拟安排,信托的作用是让Pugachev先生维持对资产的拥有权,可见信托有时候起不了防火墙的作用。

另外,在十多年前英国的一宗离婚案例中,丈夫在婚姻期间将其部分资产转移到一个信托里。在法院考虑前妻可分割丈夫的资产是否应包括信托资产时,法院认为关键问题是:如果丈夫要求受托人预付信托资产给他,受托人是否很有可能会遵从,也就是说,成立人能否轻易取得信托资产。

3.成立人实际控制信托中的资产

如果信托资产只是私人公司的股份,而成立人实际上是该私人公司的董事或控制该公司的董事会,掌管公司的业务,受托人对公司的管理甚少干预,只维持被动股东的角色,法院可能认定信托资产的实际控制人是成立人,而非受托人。潘乐陶先生成立的信托中唯一资产是一家百慕大公司的股份,受托人只是公司的被动股东,而潘先生则控制该公司的董事会,可控制公司的发展、投资、派息等重要事务。这也是香港法院视信托资产为潘先生的资产的原因之一。

信托安排还有什么税务风险?

无论信托在法律上是否被挑战,个别国家的税务机关也不一定完全按照信托下的资产分配安排征税。

例如: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新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引入了“受控外国企业”概念。根据该概念,如果中国税务居民成立人对信托持有的公司有控制而该公司是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且无合理经营需要,中国税务机关有可能将有关公司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个人的部分,计入该居民个人的当期收入,从而产生个人所得税风险。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信托成立人单方面将共有财产投入信托,而此前没有做有效的分割,除了可能会引起以后的法律纠纷外,也可能产生复杂的税务问题。例如在其配偶是中国大陆以外其他一些有赠予税或遗产税的国家(地区)的税务居民的情况下,根据所设立的信托类型,信托安排可能会产生当地赠予税/遗产税或/和所得税的影响。

因此,在成立信托之前应作充分的筹划和考量。

适当操作信托及其他安排

虽然某些信托会被挑战,但从过往案例中我们可以了解如何适当操作信托安排,包括:

?成立信托不能违背法律保护某些人士或关系的目的(例如夫妻的共同财产),也不能不诚实地逃避债务;

?成立人和保护人行使权力时需考虑此举会否过分摊薄受托人的权力,也应避免过分控制信托的安排和资产;

?不一定需要把所有资产转到信托中,即避免把所有资产放在“防火墙”内;

?在成立信托时可根据成立人的具体目的,考虑不同的信托架构(如全权信托﹑备用信托等)。

而且,信托往往是家族企业传承的其中一环而已,在成立家庭信托时,成立人也可考虑同时建立“家族治理原则和措施”和进行其他安排,以避免重要事宜只由成立人决定而导致信托过份偏离其原意:

?执行合规而高效的家族资产持有和营运架构;

?定时跟踪管理家族成员税务居民身份的变化;

?订立家族宪章,说明对发展家族业务的任务、政策和方针;

?成立家族委员会以助受托人管理信托资产,并在投资、业务经营、股息政策、家族成员参与管理、向家族资产借贷的条件、个别成员退股和增股的方法、禁止行为等方面进行集体决定;

?立遗嘱以分配信托以外的资产;

?结合保险产品的运用。

什么是“离岸家族信托”,应当如何操作?洛克菲勒历史上有句名言:“我不迎接竞争,我摧毁竞争。”令他没想到的是,石油寡头约翰?洛克菲勒碰到了另一个“摧毁竞争”的对手——“铁路大王”汤姆?斯科特,他也试图进军石油业。自此,马克·吐温笔下揭露“镀金时代”那种“贪婪”现象出现了:不谈判,更没有价格战的硝烟,当汤姆?斯科特以为自己把控铁路,可以切断“石油大王”输送管道时,约翰采用的是直接关闭工厂,而汤姆的铁路公司自己更是瞬间生意减半。

最后,两个结果出现了。其一:大量的失业工人上街抗议,愤怒地烧毁了汤姆的机车和火车场,汤姆?斯科特最终失败了,而且还穷困潦倒;不过,令其庆幸的是,经他提携的安德鲁.卡耐基,后来成为美国三大巨头之一,以“钢铁大王”的身份与J·P·摩根、约翰?洛克菲勒对抗。

其二,所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41年石油霸主,一朝不复。1911年,美国联邦法院根据1890年通过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裁定,标准石油公司必须拆分。根据判决,标准石油被拆分为37家地区性石油公司,其中就包括今天仍如雷贯耳的埃克森·美孚、雪佛龙、海湾石油、BP、英国石油等石油巨头。(不过,虽丧失对石油行业的垄断性控制权,洛克菲勒家族仍持有被拆分企业的私人股份。1937年,汤姆?斯科特辞世时,财富估值约14亿美元,占当年美国GDP的1.5%。)

小约翰·戴维森·洛克菲勒

子承父业,小约翰·戴维森·洛克菲勒成了家族二代掌门人,而且是父亲事业的唯一继承者。他对家族有二大贡献,一是转型,自他开始,洛克菲勒由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转化。二是他有5个儿子,也就是著名的“洛克菲勒5兄弟”,去年辞世的戴维·洛克菲勒是5兄弟中最小的一个。

5兄弟中,1979年与世长辞的大哥尼尔森·洛克菲勒,曾经担任美国副总统,而且四次当选纽约州州长。老四温斯罗普·洛克菲勒,曾任阿肯色州州长,而另外二个,一个是毕生专注于慈善事业,另一个是环保人士。(戴维·洛克菲勒还有个大姐,毕生低调。)

由于洛克菲勒三代5兄弟志向、兴趣各异,创始人去世后,第三代掌门人戴维·洛克菲勒很早进入接班状态,与父亲形成了一段父子共治时代。当时,老洛克菲勒去世后,接替祖父在纽交所席位的就是戴维·洛克菲勒。

戴维·洛克菲勒

标准石油被拆分后,他们很快对庞大的家族财富进行结构调整,把产业资本变为金融资本,并以金融资本为依托,多元化扩张家族的产业领域。1961年,戴维·洛克菲勒成为大通曼哈顿银行主席,1969年,他取代钱皮恩成为该银行的董事长和唯一的首席执行官。自此,洛克菲勒财团以大通曼哈顿银行为核心,张开了一张庞大的金融网,旗下拥有100多家金融机构。

通过这张金融网,洛克菲勒家族的触角伸入到美国经济各个方方面面。比如洛克希德·马丁等军火公司,另外,联合航空、泛美航空等美国5家最大的航空公司,也是由洛克菲勒和其他财团共同控制的,至于冶金、化学、橡胶、食品、汽车、电讯等众多行业,均有洛克菲勒家族的投资布局。

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互交融且相互转化的战略布局,其实是对家族财富的一种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加速家族财富巨量积累的目的。因此,中国家族企业从洛克菲勒家族那儿可学会一点,资产配置的形态不能过于单一、僵化,而应适时而变,顺应时代变革潮流。

富过六代的财富管理系统

一波说创始人杨一波教授与洛克菲勒庄园负责人

作为美国历史上最为富有和具有影响力的显赫家族,洛克菲勒家族“富过六代”的秘诀还在于其拥有完善的财富管理及传承体系。

十九世纪二十年代,美国有一次大的税制改革,其中,遗产税由10%调整为25%,1924年,美国政府还开征了40%的赠予税。为规避税改引发的负担,1934年,创始一代约翰?洛克菲勒设立了“家族信托”,这一年,正是小约翰·戴维森·洛克菲勒60岁,他为他的妻子、5个儿子、一个女儿办理了信托。而1952年,78岁的小约翰·戴维森·洛克菲勒又为他的孙辈设立了信托。(注,后一次信托的具体金额及受益人比例,至今仍是个谜。)

当资产变为不可撤销信托后,从法律上是对该资产的所有权以及控制权的隔离,一方面可有效避税,另一方面可令财富顺利地传下去。

洛克菲勒庄园的雕塑

除信托外,在洛克菲勒家族传承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设立“家族办公室”。

美国麦肯锡公司调查显示:家族企业平均寿命大约在24年,87%无法传到第三代,97%无法传到第四代或更远。看来,“富不过三代”古谚不乏一定道理。

1882年,一个代号为“5600房间”的神秘办公室,在洛克菲勒家族诞生,这是世界上首个家族办公室。其后,为该办公室理财、分散投资风险的就有著名的金融顾问兼管理人、后来成为原子能委员会主席的刘易斯·斯特劳斯。

136年以来,洛克菲勒家族办公室就像家族的财富“保姆”、“管家”一样,成为整个家族运行的中枢,为家族提供包括投资、法律、会计、家族事务及慈善等看似无所不能的服务。1980年,办公室旗下的“洛克菲勒金融服务公司”,系美国证监会注册成立的投资顾问公司,可为外部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自此,家族办公室又变成会为洛克菲勒家族赚钱的机构。

洛克菲勒家族珍藏品——12世纪印度“梵天”

洛克菲勒家族财富管理及传承系统中,公益慈善是一个重要部分。

戴维·洛克菲勒在其自传中写道:“我相信,物质很大程度上可以让一个人过得快乐。不过,如果你没有好友和重要的亲人,生活会非常空虚和难过,那时物质的东西也不重要了。”财富是对勤奋的嘉奖,可财富也是一种责任,“我知道,我拥有巨大财富,我也因它而承担着巨大的公共责任,比拥有巨大财富更崇高的是,按照祖国的需要为祖国服务。”

创始人约翰·洛克菲勒认为,赚钱的能力是上帝赐给洛克菲勒家族的一份礼物,财富属于上帝,他们只不过是管家。有了正确的价值观,慈善就成了家族的传统。洛克菲勒家族设立了各种形式的慈善捐赠基金。比如投资教育基金,建立了洛克菲勒大学、芝加哥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也是洛克菲勒基金会的一个公益项目,而且是其海外单项拨款数目最大、时间延续最长的慈善援助项目。

从传承角度而言,慈善既帮助家族后代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也扩张了家族的影响力。另外,慈善也是降低昂贵税负的一个途径,而在美国,家族赠予的基金,一般会回流到洛克菲勒控制的金融机构,教育及科研机构等获得了慈善资产的收益,而这类金融资产实际上还牢牢控制在家族手中。“体内循环”,而且还“吐纳有度”,善哉!

关于保留权利信托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生活百科

股票网上开户

港股打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