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取得执业证书从业人员视为完成登记.
中证协:取得执业证书从业人员视为完成登记
中国证券报记者4日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获悉,协会发布《关于证券业从业人员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已经取得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视为已完成登记,执业证书编号即为登记编号,无需重新登记。已提交执业注册申请,但尚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相关申请信息将自动转入登记流程,机构无需重新填报登记信息。
对于证券公司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人员,协会明确应当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协会自律规则的要求,品行良好,具备从事证券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评级机构中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人员,参照证券公司中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管理。从业人员登记类别设为一般证券业务、证券经纪人、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咨询、保荐代表人等六类。应当根据从业人员实际从事的业务类别和相应要求进行登记,同一人员只能登记为一个类别。
协会明确,机构应当确保所聘从业人员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协会自律规则的要求。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机构从业人员的登记信息审核和日常登记管理工作,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机构聘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或从业人员在登记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协会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或纪律处分。从业人员受到协会“暂停执业”纪律处分的,协会予以中止登记。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被证券市场禁入或受到协会“终止执业”纪律处分的,协会予以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