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明确房贷政策部分老客户房贷利率将上调.
中行明确房贷政策 部分老客户房贷利率将上调
中行明确房贷政策 部分老客户房贷利率将上调 更新时间:2010-4-24 1:15:45 中行今日公布房贷新政的具体细则,除了国务院已经公布的相关要求外,明确规定“根据与客户合同中的约定,在利率调整方式到期时将存量首套、二套、三套及以上的房贷利率浮动比例分别调整至基准利率的0.85倍、1.1倍和1.2倍”,这意味着已经享受中行优惠利率的客户在利率 调整方式到期时利率将上调。
中行调整老客户贷款利率的消息一出,理财频道便第一时间拨打了各家银行的客服电话,了解各银行针对老客户的贷款利率政策是否有调整。
中行客服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针对老客户房贷利率政策调整的通知,即使是总行下的通知,各省分行在执行时也会有自己的方案。建议贷款客户去咨询办理房贷业务的分行;
客服表示,目前没有接到针对老客户贷款利率调整的通知;
客服表示,房贷政策暂时没有统一的规定,由各支行网点根据规定自行决定;
农行客服表示,目前的针对老客户的贷款政策没有改变;
客服表示,北京地区老客户贷款利率尚未接到调整通知,三套房贷等新政的执行细则正在制定之中。
以下是中行房贷新政全文:
国务院出台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后,中国银行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政策和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迅速出台具体措施,坚持以调结构为主线,区别对待,动态管理,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执行动态、差别化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积极支持居民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自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继续给予人民银行公布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0.85倍的利率优惠,满足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于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原则上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根据与客户合同中的约定,在利率调整方式到期时将存量首套、二套、三套及以上的房贷利率浮动比例分别调整至基准利率的0.85倍、1.1倍和1.2倍。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查,严格履行“面测、面试和居访”程序,保证借款人身份和交易背景的真实性,防范虚假个人贷款。加强贷款用途审核,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房市。
二是坚持对房地产开发贷款有保有压、有进有退。重点支持经济比较发达、房价波动相对平稳、以自住需求为主城市的优质房地产开发项目,大力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开发建设,积极支持列入当地政府建设计划的重点安居工程项目。对于近期发展过热、以外部投资需求为主、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严格控制贷款。对于存在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虚假个人贷款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发放新的贷款。严格执行房地产项目资本金要求,提高准入标准、信贷条件和贷款抵押品标准,新发放贷款要以在建工程为抵押。动态调整贷款成数,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在建工程的五成。严格贷款封闭管理,防止借款人挪用资金。
三是动态评估、适时调整土地储备贷款额度。根据地方政府信用和财政收支状况,区别对待,动态评估、适时调整土地储备贷款额度。严格信贷准入条件,实施名单式管理,严格控制对县级土地储备机构的新增授信。严格落实土地抵押,审慎测算土地评估价值。严格监控土地最终用途和资金回笼情况,确保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偿还贷款。
四是加快创新扩大个人消费信贷领域。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积极开发与个人住房贷款相关的新产品,试办涉农个人贷款业务,主动把握居民在信息、旅游、文化、教育、培训、养老、家庭服务等新兴消费领域的需求,加快开发相关金融产品,大力拓宽消费信贷领域,优化个人信贷结构。(来源:中国银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