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资管业务细则比比看哪类产品适合你投资
四大资管业务细则比比看哪类产品适合你投资?
日前,银保监会正式发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再次搅动资产管理行业一池春水。
自“资管新规”下发后,银行资管、证券资管、保险资管均已出台具体新规及配套细则,私募基金行业也出台了新的“备案须知”。这意味着,资管行业在新的统一框架下,行业格局在实施层面进一步完善。
不过,目前信托行业尚未有相应的细则文件出台。多位信托业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还不明确是否会出台相关细则,现在主要是在“资管新规”框架下,同时遵循信托此前既有的监管文件,如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等。
据各行业统计数据,截至2019年底,银行资管业个人理财存续规模达23.54万亿,信托业受托资产余额为21.6万亿元,保险资管业管理总资产规模达18.11万亿元,证券业资管规模达18.73万亿。
在资管新规中,禁止刚兑、产品净值化管理、禁止期限错配和资金池等大原则是各类机构需共同遵守的。除此之外,在产品发行、销售、投资范围、杠杆等具体运作上,仍存在区别,哪些机构在哪些方面拥有独特优势?
产品定位、分类各不相同
从细则规定上看,保险资管、证券资管产品属于私募产品;银行资管,不管是按照原有银行资管还是理财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均是公募+私募的牌照配备;信托公司,在尚无细则的情况下,参照“资管新规”理解,原则上也是公募、私募均可。
在按照投向的产品分类上,除了信托之外,各大新规细则中对资管产品的分类及分类标准是一致的,主要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以及混合类产品四大类型,标准均是按照所投资产不低于80%的标准进行划分。
具体产品形式各有不同。比如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由于同时具有公募和私募牌照,一般分为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开放式产品和封闭式产品;而保险资管产品形式上明确分为三大类,即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组合类产品;证券业的资管产品形式一般区分为单一资管计划和集合资管计划。
在资管产品的设立登记、交易及信息披露方面,保险资管产品在上海保交所、中保登等平台上进行登记、交易和信息披露等,债权计划或股权计划一般在保险资管协会注册;银行资管的产品要求在理财登记中心进行备案;证券业资管产品则没有统一的登记交易平台,产品的设立要求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并报证监会派出机构;信托产品要求在中信登进行登记,涉及关联交易等还需属地银监部门进行具体审查。
投资者及产品销售要求
在代销方面,此次保险资管细则拓宽了产品的代销渠道,包括“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证券资管产品的代销机构要求是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理财子公司的产品,除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代销,也可以在第三方理财、线上渠道等进行代销;银行的资管产品则只能通过本行网点或其他银行机构网点销售;信托目前主要是自己销售为主,或者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推介。
定位私募的保险资管产品、证券资管产品及银行资管中的私募产品,均是面向合格投资者,对合格投资人的认定基本类似。在具体产品门槛上,固收、混合、权益的投资门槛分别设定为30万、40万和100万元。这意味着,保险资管将越来越向个人投资者开放。此外,银行资管中,公募产品的门槛由5万降低到1万;银行理财子公司的产品则不设门槛,如果对标公募基金,货币基金门槛为1元,股票和债券基金的门槛一般为1000元。
投资范围比较
投资范围上的区别,是各类资管主体最重要的差异之一。
保险资管细则中明确了保险资管产品的投资范围与“理财新规”一致,但与其它资管产品仍有区别;而理财子公司在投资同业理财、权益投资方面的约束有大幅放宽,取消10%和4%两个比例的约束。此外,以保险资金投资的保险资管产品仍需遵守现行规定,采取双轨制管理不同的投资资金。
非标投资限制方面,保险资管的组合产品、证券资管产品、理财子公司的产品均需遵守投资非标的资产余额在任何时点不得超过全部产品净资产35%的规定,其中证券资管除了遵守该比例限制,还要求合计规模不能超过300亿。此外,证券资管的非标投资还受到“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5%;同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的全部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资产的25%”的约束。
在投资范围上,信托机构目前虽无明确细则,但信托资管仍具有其他资管没有的放贷功能,在非标投资上没有“35%”的比例限制,其遵守的要求是“集合信托放贷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融资类银信合作余额不得超过银信合作业务余额的30%”。可见,信托在非标领域仍有很大优势。
在对ABS产品、其他资管产品、私募基金等的投资方面,各类资管主体的要求也不尽相同。针对ABS产品,保险资管细则明确规定可投资,证券业资管细则规定集合计划不得投资于ABS劣后级份额,银行资管/理财子公司不得投资于母行发行的ABS次级档产品,其他未限制。
保险资管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均明确规定只能嵌套一层,另有规定的除外。资管产品可投资另外的资管产品,但所投资管产品不得再投资公募基金以外的其他资管产品。证券业资管细则规定,除了私募FOF外,不得投资于该机构管理的其他资管计划。
去年10月25日,六部委联合发布的文件中豁免了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明确了该两类产品不视为一层资管产品。此次保险资管细则中明确规定不得“投资违规嵌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值得商榷。但股权投资计划是明确可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