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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当行为挂钩薪资券商声誉风险管理升级

XiaoMing 0

员工不当行为挂钩薪资券商声誉风险管理升级

券商全面声誉风险管理时代正渐行渐近。8月24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券商处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于上周向券商下发《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其中明确员工薪酬绩效考核与声誉风险管理挂钩。而这也是中证协第三度就声誉风险管理向业内征求意见。有券商人士对记者表示,多轮征求意见证明相关部门对此重视且谨慎,目前公司正组织内部各部门进行讨论,积极准备反馈工作。

加强从业人员声誉风险管理

声誉风险防范和化解已成为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课题。新版征求意见稿主要进行了两处修改: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声誉风险管理架构及职责,明晰首席风险官和新闻发言人等岗位的职责边界,增强指引可操作性;二是增加了从业人员声誉约束及评价机制内容,防范和管理人员不当行为及道德缺失引发的声誉风险等。

新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证券公司需建立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在内的声誉风险管理架构及各层级职责。其中,提出证券公司应指定首席风险官牵头负责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同时,要求证券公司建立新闻发言人机制,并明确由新闻发言人负责向媒体、公众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和宣传公司正面、客观信息。

此前有业内人士认为,代表公司对外发布信息应该是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新版征求意见稿厘清,新闻发言人负责公司对接媒体、公众口径的统一沟通,与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的对外公布,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以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及相关信息沟通的职责是不同的。

此外,新版征求意见稿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声誉约束及评价机制,防范和管理人员不当行为及道德缺失引发的声誉风险。其中明确了员工薪酬绩效考核与声誉风险管理挂钩,要求证券公司应将从业人员声誉情况纳入人事管理体系,在进行人员招聘和后续员工管理、考核、晋升等情形时,应对从业人员的历史声誉情况予以考察评估。员工因个人不当言行引发公司或行业声誉风险的,或因违反外部监管规定或公司内部制度引发风险事件或客户投诉且造成公司或行业声誉影响的,证券公司应依据公司内部规定采取与其行为影响相挂钩的绩效薪酬递延发放、追索、扣回措施,并视情况采取其他内部问责手段。

建议明晰员工奖惩实施范围

“新版征求意见稿已比较完善,一方面,从声誉风险管理角度对于券商业自律提出了更高要求,除了关注券商经营层面声誉风险外,还将从业人员的声誉风险纳入其中,覆盖范围更广、要求更全面,对于提升券业整体形象有着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明确了声誉风险管理的责任人,对于公司内部声誉风险管理有一定指导意义。”沪上一位分析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针对新版征求意见稿,部分券商对于实操中不易把握的标准也提出了建议。一家中型券商相关负责人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还需明确关于重大声誉风险事件定义的量化标准,我们建议将舆情传播平台权重、舆情传播数量、舆情对企业交易量等因素明确加入判定标准之中,建立规范的识别模型”。

根据新版征求意见稿,重大声誉事件是指对行业形象产生重大负面影响,造成证券行业重大损失,市场大幅波动,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声誉事件。证券公司应积极稳妥应对重大声誉事件。证券公司在重大声誉事件或可能引发重大声誉事件的行为发生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证协报告。

此外,上述中型券商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当前市场对于金融从业人员的薪资话题报以很大关注,若企业贸然对员工绩效薪酬递延发放、追索、扣回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舆情关注。故建议行业在相关法律法规之下,给出一个奖惩实施的合理范围,以此可进一步约束金融从业人员行为。

券商积极提高应对能力

“相关部门就声誉风险管理多次征求意见,证明其对此事非常重视并且十分谨慎,希望能综合多方意见尽量达成一个共识,本次征求意见是中证协上周下发的文件,要求9月进行反馈,目前公司内部几个部门正在共同讨论的过程中,最后整体再出一个公司的意见,积极提交反馈。”南方一家中小型券商内部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如是说。

该人士进一步表示,此前证券行业就声誉风险方面并未建立统一的制度规范,现在是一个从无到有立规矩过程,原本各公司将声誉风险放在风险控制里面一起管理,现在更加明晰,公司会根据中证协的要求,对于声誉风险管理的相关机制进行精细化的补充修改。

而今,摆在各券商面前最为迫切的是如何提高声誉风险应对处置能力。上述中型券商相关负责人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公司已于去年推出了公司级别的声誉管理办法,并探讨建立新闻发言人机制。另一方面,在文化宣传方面不间断加强从业人员自律宣导,通过多样化、立体化的宣导手段将“合规、诚信、专业、勤奋、责任、开放”的企业文化深入人心,并拟颁发相关企业文化制度,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道德约束及自律管理。

就舆情管理上如何应对,北方一位券商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指出,最近一年多来,公司在加强跟媒体沟通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舆情是把双刃剑,利好的消息对公司二级市场有利,负面的消息对公司二级市场波动较大,特别是对投资者造成很大的影响,能及时甄别和响应十分重要。因此,证券公司都应该有体系化应对媒体的策略和制度,保证发现舆情报道,甄别真假,防止假的消息扩散并及时制止,对夸大类舆情也应及时澄清,对于负面类应该重点寻找自身问题,求证问题,拿出合理的应对措施和办法。北京商报记者孟凡霞马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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