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定富2010年是保险监管工作十分关键一年
吴定富:2010年是保险监管工作十分关键一年
吴定富:2010年是保险监管工作十分关键一年 更新时间:2010-1-23 1:09:59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2010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2010年是保险监管工作十分关键的一年。面对极其复杂的环境,保险监管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和困难,同时,在保险业发展的新起点新阶段,保险市场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保险监管需要不断完善,努力与之相适应。 吴定富指出,要深刻认识保险监管面临形势的复杂性,始终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近一个时期以来,中央反复强调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对2010年形势的复杂性要有充分的估计,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在这样的复杂形势下,外部风险因素可能和保险业自身的问题交织在一起,给保险监管工作带来新的困难。 外部经济金融形势极其复杂,防范保险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总体上看,今年经济发展环境将好于去年,但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的影响还在持续,不同经济体对经济刺激政策退出时机、力度和形式把握不一致,国际金融市场不排除再度出现局部震荡的可能。我国宏观经济走势和金融市场运行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特别是利率、汇率和资产价格的波动将对保险业的资产管理、偿付能力、资产负债匹配和稳定发展带来较大影响,防范风险的形势依然复杂,任务依然艰巨。 保险业发展粗放的问题比较突出,转变发展方式刻不容缓。这些年,保险业发展的质量、结构、效益不断向好,但长期积累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主要表现为:发展不理性,过于强调规模导向,不讲成本效益。竞争不规范,部分公司通过随意降价、贴补费用、违规支付手续费、擅自扩大保险责任等违规方式进行竞争。服务不到位,销售误导和理赔难仍然是投保人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管理不精细,公司内控建设滞后,“跑、冒、滴、漏”的现象比较普遍。数据不真实,部分公司业务和财务数据虚假,违法违规操作的现象仍然存在。必须发挥好监管的约束作用和导向作用,加大惩治力度,做好分类指导,切实促进行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国际金融保险监管深刻调整,为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体系提供了有益借鉴。国际金融危机暴露出全球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主要的发达国家都在努力改革其金融监管体系,主要是加强宏观审慎和逆周期监管、消除监管真空、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利益,以及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也启动了发展战略调整,研究建立全球统一的保险监管规则,推动保险领域的宏观审慎监管和逆周期监管。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尽管我国保险业没有出大的问题,但这些改革动向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借鉴。保险监管必须居安思危,研究建立符合我国保险市场实际的宏观审慎监管和逆周期监管机制,改善对金融创新的监管。 吴定富指出,要准确把握保险发展与监管的规律,牢固树立与行业发展同步的科学监管理念。金融监管演变的历史,就是一部监管不断适应市场发展的历史。科学有效的保险监管,必须与保险市场的发育程度相适应,与不同阶段保险市场的基本矛盾相适应。前些年,保险业市场主体少、整体规模小、自身发展的动力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不发展就是最大的风险。保监会旗帜鲜明地提出,监管必须引领发展。通过培育市场,完善行业自主发展的内生机制;通过公司改革,理顺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通过完善制度,营造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保险市场建设,极大地释放了行业发展活力,保险业在规模实力、服务能力、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连年迈上新台阶。实践证明,在市场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阶段,通过监管引领发展,有利于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有利于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符合市场实际,符合客观规律。 当前,保险业站在了新起点、进入了新阶段,保险市场发育、保险市场主体、保险市场环境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保险监管必须与时俱进。在这个新起点新阶段,发展已经成为行业的自觉行动,市场已经成为发展的基本动力。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就是要强化监管,通过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发挥好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从而实现保险业的自主良性发展。如果说以前监管部门是在为行业的发展“修路添车”,更多地充当市场建设者的角色,那么在新形势下,保险监管就是要维护好“交通秩序”,主要精力由市场建设向市场监管转变。 对这一转变,目前监管系统内部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和错误做法。有的同志在监管上不作为,就发展论发展,把监管与发展对立起来,认为抓监管会阻碍发展;有的同志在监管上乱作为,偏离监管的主要目标,过于重视规模和速度;有的同志在监管上不知道怎么作为,抓监管抓不到点子上,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这些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对科学发展观理解不深不透,没有牢固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全体监管干部都要认真总结2009年监管实践给我们带来的深刻启示。2009年保险业能在极为严峻的形势下取得较好成绩,根本原因是我们在监管上出重拳、动真格,防范了风险,规范了市场。这充分说明,加强监管不仅不会阻碍行业发展,而且还会促进行业科学发展;不仅不会抑制行业发展的速度,而且还会促进速度、结构和效益的协调统一。 面对新形势,要深刻把握监管的内在规律和市场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旗帜鲜明地强调监管是我们的基本职责,防范风险是监管的首要任务,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是监管目标,在监管中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吴定富强调,要科学研判保险监管的阶段性特征,切实增强依法监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依法监管是现代金融监管的基本准则。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逐步完善和保险监管体制的不断健全,依法监管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近年来,保险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初步形成了以《保险法》为核心,保险行政法规和规章为主干,各种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多层次保险法律法规体系。但总体上看,保险业依法监管的水平还不高,在理念、制度、执行和问责等方面,与现代保险监管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下一步,要不断增强依法监管、依法行政的意识,坚持制度、执行与问责相配套,全力构建规范化的监管机制。要完善监管的各项制度,对监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环节,都要建立明确的、细化的、可操作的制度。要继续推进行政处罚查处分离机制,完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要严格按照保险法规制度办事,不折不扣地执行监管政策规定,维护监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强化对经营机构和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