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中国东方参与中国重工市场化债转股项目中国潜艇上市公司
本报讯 记者庞东梅报道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船重工”)日前签署债转股协议,中国东方以其持有的债权对中国重工下属子公司大船重工实施总额2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中国重工本次债转股交易共引入8家投资机构,合计投资金额218.68亿元。
中国东方作为以不良资产经营为核心主业的金融央企,在政策性债转股实施和管理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债转股经验。在本轮市场化债权转股权工作开展过程中,中国东方积极响应国家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政策,积极参与市场化债权转股权工作的开展,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自2016年10月国务院出台《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以来,中国东方与多家银行和实体企业进行对接,并对部分有债转股意向的实体企业进行深入调研,包括中国重工等债转股方案正在落地过程中。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十二大军工央企之一,其控股的中国重工是全产业链的舰船研发设计制造上市公司,系我国海军舰船装备的主要研制和供应商。大船重工作为中国重工的核心子公司之一,先后研制了航母、驱逐舰、护卫舰、常规动力潜艇等多个型号的军用舰艇以及包括散货船、油轮、集装箱船等在内的各种类民船及海工装备,为我国建设海洋强国以及我国海军装备的升级换代作出了突出贡献。
近年来,民用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行业受到全球经济形势、航运市场形势和国际原油价格等多重周期性不利影响,中国重工旗下部分业务板块面临资产负债率高企、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居高不下等阶段性问题,给其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在此背景下,中国重工拟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的方式引入投资机构,降低子公司杠杆率,提升持续健康发展能力。中国东方与中国重工多年来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中国东方曾先后参与大船重工政策性债转股及中国重工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充分了解公司在舰船制造板块的领先优势与面临的阶段性挑战。为支持中船重工优化资本结构、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国家海洋装备建设结构调整与转型发展,中国东方积极参与本次市场化债转股。
据介绍,中国东方将继续利用自身综合金融服务优势与中船重工保持全面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支持企业长远发展。中国东方继续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市场化债权转股权工作,服务实体经济,履行国家经济管理“稳定器”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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